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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2018-2019年度“青年发展与青年工作”课题申报公告

发稿时间:2018-09-25 19:35:00 来源: 全国“青年发展与青年工作”课题评审工作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研究阐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更好地落实团的十八大工作部署,切实推动青年发展工作实践研究和理论创新,现面向社会开展“青年发展与青年工作”课题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培育时代新人为根本,以《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主线,全口径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动基层、动员社会,为推动青年发展事业的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服务。

  二、申报对象

  各级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系统中的青年研究者和青年工作者。申报团队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优先考虑在主流媒体和学术刊物发表理论文章的科研团队。战略课题研究团队至少1人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申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为甄别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报的研究课题已获其他资助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

  三、课题类别

  面向社会征集的课题分为战略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3个类别。

  战略课题着眼《规划》实施和青年发展工作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工作规律和机制探索,课题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性。该类课题拟设4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重点课题着眼《规划》实施和青年发展工作重大实践问题研究,围绕工作制度、工作模式、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对策等创新,课题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创新性、指导性。该类课题拟设5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一般课题围绕《规划》实施和青年发展工作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课题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操作性、推广性。该类课题拟设5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申报团队或个人可自由选报课题类别,经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立项课题类别。

  四、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

  从即日起,申报人填写《全国“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1)。

  申请人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提交《全国“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课题研究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5份,并快递给“全国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课题评审工作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科研管理部。收件人:洪明。电话:010-88422055。

  申请人在递交纸质材料同时,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qsnhong@sina.com.

  2.评审立项。“全国青年发展与青年工作课题评审工作秘书处”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对中标课题在互联网公示一周,然后给无异议者发出《立项通知书》。

  3.中期检查。在2019年1月底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课题负责团队或个人填写《课题中期进展报告表》,提交经费支出情况和成果要报。

  4.成果鉴定。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对课题结题成果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不合格的,要限期补充和整改,甚至撤销课题。

  5.课题结题。立项课题一般应按期结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提前1个月向课题评审工作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

  六、参考题目

  以选题方向的形式发布课题指南,不具体指定课题等级和课题名称(详见附件2)。

  附件:

  1.全国“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课题研究申请书

    2.2018-2019年度全国“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全国“青年发展与青年工作”课题评审工作秘书处

  2018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邵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