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8月17日电(见习记者 李慧慧)6月23日,南京江宁9岁脑瘫女童被父亲和爷爷推进河中,溺水身亡。7月31日,又一名脑瘫女孩离开人世,而伤害她的则是已经照顾了她12年的父亲。接连发生的残疾儿童的悲剧事件,令人痛心疾首。近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但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相当数量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得到康复服务,与残疾儿童需求和家长的期盼还有明显差距。怎样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场。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李慧慧 摄
8月17日,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康复是残疾孩子生命的重建,残疾孩子的康复不能再等!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把希望早点给这些残疾孩子们送去。”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在会上呼吁。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建设,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救助经办和服务水平,强化安全、质量、资金等综合监管,使残疾儿童享有更多优质的康复服务。
张海迪说:“我来中国残联工作十年了,去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残疾孩子和焦急无助的家长。我深深懂得他们心中的期盼,孩子康复了,家才有希望。我们残疾人工作者一定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和温暖的情怀,让孩子尽早得到有效的康复治疗,给残疾孩子和家庭带来希望。”
据了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