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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爬”遇难悲剧一再上演 “任性”探险背后凸显监管难题

发稿时间:2018-02-07 16:18:00 作者:高鑫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2月7日电(记者 高鑫)日前,3名登山爱好者在未办理入沟和登山手续的情况下,违规攀登四川阿坝州四姑娘山的玄武峰,女子黄某遇险并最终丧生。这类悲剧频频发生,再次引人深思,如何能拦住那些“任性”的脚步?救援中消耗的人力物力,以及救援人员面临的风险,该由谁背?现实治理中面临哪些难题?

  “若遇到危险,会给救援工作带来多大难度?他们几乎不会从这方面考虑。”一位有多年救援经验的民间救援队员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感慨道。

  另一位律师接受采访时指出:相关的《登山管理办法》仅是建立一个批准制度,但对违规攀爬谁来日常监管?这一批准制度尚难落地,更何况其处罚规定的难以执行?

  四姑娘山景区官微发布此次事件消息。网页截图

  情侣违规登山遇险

  2月3日22时8分,四姑娘山景区官微发布,当日9时40分,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接报,3名山友攀登玄武峰,1名失联,请求救援。接报后,该局庚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派出5名高山救援队员前往事发地展开搜救。

  据媒体报道,这3人为两男一女。2月1日,他们在无入沟和登山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始攀登玄武峰。当天晚上,3人住在玄武峰大本营。

  2月2日傍晚,一行人攀登到近5000米左右时,陈某因为体力不支,提前退出并开始下山。黄某(女)和男友韦某则继续向上攀登,并成功登顶。

  韦某在获救后回忆,他们两人登顶后便立即下山,但在下山途中,女友黄某不小心往下摔了5、6米,摔伤了腰部和腿,腿部可能已经骨折,不能动弹。两人随即通过呼喊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某下山向四姑娘山景区求救。

  四姑娘山景区称,3日18时,救援队员报告,事发地积雪很深且还在下雪,可视范围很小,搜救非常困难,在事发区域经过3小时的搜救,没有发现遇险山友踪迹。为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目前,救援队员已全部下撤。

  19时,救援组负责人一行赶赴双桥沟,向另外两名山友询问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及事故的详细情况,将重新拟定救援方案,计划于4日凌晨6时再继续开展搜寻救援工作。

  4日13时左右,失联女子在玄武峰5200米海拔处找到,但由于地处峭壁无法施救,为了安全,救援人员不得不在傍晚撤回。现场救援人员反馈: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女子坠崖地只有30米左右,但连续呼喊了几个小时,女子无任何反应,“她身上被积雪覆盖,只能看到头盔和脸,基本确定遇难”。

  网友质疑救援过程

  事后,有网友质疑,韦某为何抛下女友独自下山?“这就是爱情…”“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为了活着太自私。”

  据悉,当时除四姑娘山景区救援队员外,还有一支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在陈某下山求救的同时,他们的另一个朋友打电话向家住双桥沟的高山协作徐贵华求救。

  徐贵华向媒体回忆,韦某告诉他,2号晚上,伙伴陈某下山求救后,他一直陪在女友黄某身边,但是山上极度缺氧,他也担心陈某下山出事,所以守到3号凌晨1点半,才决定自己下山求救。

  徐贵华认为,韦某当时也在尽力救援了。“我儿子和王队长遇到韦某过后,韦某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半夜1点半从山上下来,迷路走了一晚上,加上没吃东西,体力已经透支,但是他坚决申请和我儿子他们一起上山救援。”

  徐贵华说,韦某和自己儿子、王队长一起,又重新向山顶返回,但在抵达4900米海拔时,韦某出现高反,已经不能再继续前行。随后赶到的救援人员将他强行带下山。

  另外,还有网友对救援队搜救未果而下撤等救援过程有所质疑:“救援队尽力了?”

  旁观者清。绿野救援队是国内最早开展户外公益救援活动的民间组织之一,始建于2003年年底。该救援队创始人、副队长毒虫也关注到此次事件。他告诉记者,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整个救援过程没有问题,韦某下山求救的做法也没有问题。

  信息对搜救很重要

  “一般来说,到下午4点就会下撤,至少天黑前撤回到山下,晚上不在山上搜索。”毒虫解释,北方的10月至次年5月,当晚不及时找到遇险者,他们很难熬过,有时真的没办法,也会冒着风险去找。但四姑娘山天气多变,一旦变天,救援人员都会遇险。

  “3号没找到,4号找到了,但没能救出,喊话对方没反应,身上已经盖有雪,救援人员当时选择下撤,这没有问题,因为当时再过去,可能需要一小时,退回的话时间会更长,救援队员面临的风险难以预判。”毒虫说,攀登者之所以遇险,是因为那里有危险,“我们去救的话,难道没有危险?我们只是有规避危险的方法。”

  他继续分析,看到有人说他抛弃女友独自逃生,大家不要谴责他,他已经尽力了,如果继续留守,两人获救的机率更小,他走出来并提供信息,这是提高救援效率的好办法,准确的信息对搜救工作很重要。

  整个事件中,毒虫认为有问题的是,3人不该事先没报备就上山。“像四姑娘山这种相对成熟的登山地,要爬5000米以上的山峰,你报备了,他们肯定会派登山向导协同。”

  毒虫认为,5000多米的山峰,攀爬难度不算太大,但事故往往就发生在这些地方,由于攀爬者没有做足够的准备,一旦碰到变天或发生意外等情况,又缺乏经验去应对,最容易出问题。

  他建议,攀爬者一定要事前报备并请向导协助,“向导主要是保护你的安全,若想完全靠自己攀爬,可以跟向导协商,向导跟着你就行,不出现安全隐患,他不提示你,即使你走错路,过一阵子才提示。”

  “任性”的代价谁来背?

  回顾悲剧,是为看清前行的路。谈到一些山友的“任性”探险,毒虫说,“若遇到危险,会给救援工作带来多大难度,他们不会从这方面考虑。”对于救援中消耗的人力物力,以及救援人员面临的风险,该由谁背负?

  毒虫介绍,这个话题争议多年,目前大致有三种:救援队伍自行承担,其再去找基金会或其他单位援助;政府买单,这是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被救援人员承担,这些支出都是因对你施救而产生的。

  “让遇险者承担一定的施救开支,这在未来应该会明确。”毒虫说,此举对减少类似不计后果的“任性”行为是有益的。“风险由其造成,救援成本由其负担也合理。不能让他们产生错误认识,总有人替其买单。”

  毒虫回忆自己经历的一次哭笑不得的救援,“我曾接到一个求救电话,对方张口就说,我们在山上走不动了,快派直升飞机来接我们吧。”

  另一种观点:这就是公益救助,开支负担不起的话,可以向基金或企业寻求帮助。“我也是持这种观点,有能力就做,没有能力就不做。”毒虫说,但至少要让遇险者认识到,整个救援的成本有多高,调动的人力物力很多。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先良认为,对于损害民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的紧急救助事件的发生,政府有救助责任,景区管理者也有保护职责,但对于有过错的当事者,也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因此支出的救援费用。有些地方已专门出台户外运动的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被救助者有承担救援费用的责任,但真正履行的却很少。

  处罚能否拦住“冒险”的脚步?

  户外攀爬者,往往都有“越艰险越向前”的心态。除了告清风险,吓退他们,还能如何拦住那些违规登山的“冒险者”,减少或遏制类似悲剧发生呢?

  法律层面的处罚是一种举措。姜先良提到,该起悲剧中,景区管理者如有证据证明是黄某自身的过错导致其遇难,救助费用应由其个人财产来承担。另外,其男友韦某也应承担部分救援费用。

  据悉,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 修订后《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活动发生登山事故,救援单位事后有权向受援者进行追偿,由其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该《管理办法》还明确,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或者擅自变更攀登季节、路线或者山峰的,将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但事发后,除了救援的消息,尚未看到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给予处罚。“这个规定是对登山建立一个批准制度,其主要针对的是有组织的开展登山活动。此次事件中,遇难者是同其男友等人私自攀爬,是否属于上述《管理办法》的约束?”姜先良认为,这个批准制度尚难落地,处罚措施恐怕更难执行。另外,谁来日常监管违规攀爬行为?

  姜先良表示,对有组织的登山活动进行规范,这需要法律尽快来完善,因为有组织的登山活动越来越普及,出事故的风险和概率也越来越高。而对民众私人登山活动,政府应加强提醒和教育。

  “除非其侵害了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否则现有法律很难介入。若其攀爬损害公共设施或有关景区的管理规定,那他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姜先良建议,随着此类事件增多,未来可否考虑将其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尴尬的户外救援事业

  此次事件,让户外救援话题重回公众视野。国内的户外救援事业处于何种水平?毒虫认为,目前还是起步阶段,没有针对户外救援的职业救援人员。中国国际救援队(英文缩写CISAR)的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而被压埋的人员实施紧急搜索与营救。

  毒虫介绍,中国的登山运动处在蓬勃发展状况,但目前参与高山救援的,多是由登山学校、景区向导或民间救援力量来配合救援任务。“他们是擅长登山,但登山跟救援,还是有很大差别。”

  高山救援装备贵,救援安全风险大,救援人员没有职业化,这些问题让救援事业发展陷入尴尬。另外,多数攀爬者缺乏风险意识。“走,去买点装备。”毒虫告诉记者,朋友们向他咨询的,多是需要准备些什么装备,几乎没人咨询,需要接受什么培训。

  对于高山救援事业发展,毒虫建议,政府层面能出台一些鼓励性的规定,如救援人员采取志愿者方式,参加救援时在单位可以请假,并且救援期间算工作,不能因此被认定为缺勤;提高民间救援队员的官方认可度,以便救援人员与景区、应急办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更顺畅。

  “救援中,若需要跟景区等单位沟通,我说是救援队的,但一没有工作证,二没有介绍信,难免让人感觉‘空口无凭’。”毒虫建议,由于户外救援归消防负责,消防队可将一些有经验的救援人员列为其救援志愿者或户外救援顾问。他们可以定期给消防官兵培训。“现在开展培训,基本是通过熟人邀请或介绍,纯粹靠人际关系,而不是靠制度。”

  毒虫还提到,未来职业化的救援队也会建立,因为城市与城市间往来时间缩短了,救援覆盖的范围变大,救援人员出勤率增高,作为职业救援人员的收入也会有保障,政府投入的成本效益会更高。

责任编辑:王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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