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1月8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雄县人民政府关于邵新生等同志任免职的提请。
决定任命:
邵新生同志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建光同志为民政局局长;
白立国同志为环保局局长;
决定免去:
霍大龙同志的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艳军同志的环保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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