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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十年现“拐点”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还不理想”

发稿时间:2017-12-07 18:45:00 作者:高鑫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7日电(见习记者 高鑫)22件、74件、98件……309件、598件、212件,这组数据勾勒出从低到高再逐渐走低的抛物线状,呈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近十年来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情况,最后的212件为今年前5个月的数量。该院7日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显示,此类案件已成为最主要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之一。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十年白皮书》发布。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高鑫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自2017年1月17日通过,至今已施行十年。北京一中院在2009年5月12日受理第一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至2017年5月31日共受理2123件,其中一审1249件,二审874件。

  图表摘自《白皮书》。

  不愿意不及时不规范公开现象依然有

  “十年来,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在行政审判的不断推动下,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中院院长吴在存同时“不留情面”地指出,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出庭实现全覆盖,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还不理想;出庭人员在出声、出效果方面还有差距,不敢出声、不会出声、出不好声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行政诉讼案件暴露出行政机关重视不够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白皮书》中同样指出,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一些行政机关不愿意、不及时、不规范公开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行政机关对于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寻找各种理由不予公开,有的行政机关之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

  据《白皮书》介绍,一中院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涉及国务院各部门的约占50%,涉及市级各委办局的约占21%,涉及区县及职能部门的约占20%,涉及乡镇政府的约占9%。该类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较为广泛,其中涉及征地拆迁领域的占22%,涉及房屋城建领域的占14.7%,涉及电信管理、金融、食药领域的分别占9.3%、7.1%、6.2%。

  图表摘自《白皮书》。

  一中院调研中还发现,此类案件中,当事人分布高度集中的特点更加突出,17个(组)原告所提起的诉讼,占到全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44.7%。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表示,有些地方的该比例更高,正是这群人激活了这项制度,他们对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贡献。

  政府信息公开审判十年间经历三阶段

  2008年至2011年为起步探索阶段。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较少,一中院共有194件。此类案件从无到有,逐年上涨,呈现出“两低”等特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诉讼的比例较低。从《条例》施行至2009年10月31日,北京市各级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近9000件,而同期该院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只有20件。涉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较低。2008年和2009年均没有涉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10年仅有2件,2011年上升至23件。

  2012年至2014年为快速发展阶段。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尤其是从2013年开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爆发式增长,较2012年上涨了近两倍。原因主要是,随着《条例》施行的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逐渐显现,当事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日益了解,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2011年废止,大量拆迁案件的当事人开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寻求解决遗留的拆迁纠纷。

  该阶段案件呈现出“三个激增”的突出特点:涉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激增,2014年达到238件,是前一时期的近18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数量激增,覆盖了房屋城建、征地拆迁、金融、电信管理等主要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诉讼败诉率激增,平均达到17.3%,较前一时期增长了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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