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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中国雄安”字样企业名称需在总局审核

发稿时间:2017-10-13 14:41:00 作者:周围围 肖戎川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周围围 实习记者 肖戎川) 10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就关于“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将被特殊保护具体实行方法答记者问。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 中国青年网实习记者 肖戎川 摄

  于法昌透露,雄安新区建设是党中央重大决策,工商总局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采取了一些措施,出台了关于雄安新区建设的意见,从企业注册、市场监管、商标注册等方面给予支持,着手发挥工商总局的管理的职能。

  关于对企业使用中国雄安和雄安名称的保护,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注册地为雄安,需工商总局审核的企业,可以使用雄安或中国雄安的名称,另一个是在雄新区当地监管执法部门审核,这一类企业可以使用河北雄安的名称,按过去规定,使用河北雄安必需是在河北省工商管理部门审核,这次改革为了支持雄安新区发展,因此雄安新区的工商局就可以核名河北雄安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