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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过去五年 四川省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连年涨

发稿时间:2017-09-20 22:27:00 来源: 四川日报 作者:邓强 中国青年网

  四川省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制度统一……9月14日,四川省人社厅举行“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介绍过去五年四川省社会保险如何改变和影响老百姓的生活。

  消除城乡差别

  年内完成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几年前,眉山市农民张大国不小心摔跤骨折了,住院花费接近3万元,报销了3000元,而与他同病房的病友同样是骨折,花的费用接近,但却报销了1万余元。同样的病为何报销的钱不一样?原因在于张大国参加的是新农合,而他的病友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如今,由于城乡身份不同,老百姓只能在不同的社保制度中参保的情况正在转变。四川省人社厅副厅长吴琦介绍,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14个市(州)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另外7个市(州)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进实施,将消除居民医保制度上存在的二元差别,城乡居民在同一制度内参加医疗保险,参保标准、报销标准完全一样。

   此外,2014年四川省已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提高待遇标准

  社保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家住资阳市乐至县的农民黄大爷今年70岁,每个月能领到75元基本养老保险金,他对此十分满意。

   据四川省人社厅统计,过去数年来,四川省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养老保险方面,自2005年以来,四川省已连续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从2011年的1263元增长到2016年的1946元。2015年,四川省实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75元。

   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9.34万元增至2016年的23.4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1.08万元增至2016年的13.62万元。

   工伤保险方面,月人均定期待遇水平由2011年的1283元增至2016年的2285元,增幅达78.1%;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也都随工资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增加。

  减轻群众负担

  医保就医实现全国即时结算

   就医费用垫支大、报销周期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面临这些问题,如何减负?

   2014年10月1日,四川省建成运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级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此后,又开通了省内门诊特殊疾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017年,四川省第一批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目前21个市(州)215家医院实现了与全国其他31个省区市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在社保便民方面,四川省还全面建成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级平台系统,参保群众可通过省级平台在全省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业务,退休人员可通过省级系统在大部分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平台办理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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