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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独”歪风在香港高校重现 港律师:此行为属犯罪

发稿时间:2017-09-08 07:22:00 来源: 海外网 中国青年网

  九月开学之际,香港多所大学再度出现“港独”沉渣泛起的迹象。先是在香港中文大学校园出现大规模的“港独”标贴,其后城大、理大、教大等大学校园的所谓“民主墙”上,不断出现“港独”标语。“港独”及幕后的政治势力意图利用开学之际进一步煽惑年轻人、吸纳“新血”,发起新一波政治对抗运动,这引起了香港各界的警惕和猛批。

  香港多所大学“港独”标语的出现,立即遭到香港各界的猛批。香港特首办在回复媒体就此事的问询时表示,“港独”不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学生应慎重考虑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相信校方会采取适当行动。特首办还称,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其就职致辞中曾表示,她会迎难而上,无畏无惧,依法处理任何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全面、贯彻执行。

  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出席观塘区议会会议时被问到,中大等校园出现“港独”的横幅和标语,警方会如何处理?他说:“‘港独’违反《基本法》,如有人进行违反香港法律的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任何人(包括大学生)于香港任何地方的言行都须依法而行。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

  “不容学校成为鼓吹违法之地。”《香港商报》称,近日香港一些校园“播独”“煽暴”歪风死灰复燃。比如,中大学生会承认在“民主女神像”挂上所谓“香港政治犯名单”围布,其会长更口出狂言称,“香港法治名存实亡……再无必要遵守法律”。港大学生会会长在新生入学礼上称被判入狱的周永康及面临审讯的其他港大“抗争者”,“对香港无私奉献值得学习”。教育大学学生会会长声称“香港已进入极权的时代”,呼吁“寸土不让”。文章称,学校享有高度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但在校园内如此嚣张地鼓吹违法行为,视法律权威如无物,则无异于鼓动年轻人挑战香港法治底线。部分学生、教师,公然在学校鼓吹违法,将违法人员涂抹为“政治犯”,只会误导越来越多心智仍不成熟的年轻人投身违法险境,空留一生遗憾。若继续放纵,无论对香港的长远发展,还是年轻人自身的前途,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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