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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企业动火作业前需报告

发稿时间:2017-09-08 05:34:40 来源: 河北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方素菊)动火作业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多发环节。9月4日,省安监局印发通知,要求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管。从印发通知之日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省属及以上企业向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或督促企业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持续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作出严厉的行政处罚。对于屡查屡犯、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各地要持续加强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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