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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越狱逃犯张林苍落网 逃亡八天始末

发稿时间:2017-05-10 13:13:21 来源: 人民网-云南频道 中国青年网

  人民网昆明5月10日电 (徐前、虎遵会)5月10日,云南省司法厅对“5.02”脱逃案件进行了通报,通报表示,5月10日9:10分,云南越狱逃犯张林苍在云南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抓获,追捕中,张林苍企图逃跑,武警战士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当场捕获。

  从5月2日上午8时20分,在押罪犯张林苍从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昆明)监狱逃脱,至此已经过去8天。人民网云南频道梳理了张林苍8天逃亡始末。

  据云南省司法厅通报,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罪犯张林苍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脱逃,并把货车丢弃在距监狱2公里处的虹桥路附近。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通报、云南省第一监狱给公安机关的协查通报,逃犯张林苍(男,27岁),云南省马龙县人,农民,身高1.84米,体型中等,方脸,后背有一处约10厘米的烫伤疤。因运输毒品罪,张林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月18日入监。

  罪犯张林苍脱逃后,各部门在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昆明市公安局、武警云南总队、省监狱局的领导下,积极联动,迅速开展布控查缉工作。云南省第一监狱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省监狱管理局、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和司法部作了汇报,并及时派出追捕小组,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和协查函。

  5月3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布A级通缉令,正告犯罪嫌疑人张林苍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投案自首,并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云南省第一监狱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在5月4日的新闻通报会上,云南省司法厅通报称,为了进一步加大追捕力度,广泛发挥民众力量,早日将逃犯张林苍缉拿归案,经抓逃联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凡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视情予以重奖;提供直接线索并依此抓获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直接抓获逃犯的,加倍奖励。

  5月9日下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追逃指挥部锁定“502”案件嫌疑犯张林苍在云南嵩明小街镇附近出现。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张太原亲临一线坐镇指挥,在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云南省总队、省监狱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参战单位昼夜不舍的艰苦查缉,云南省A级通缉犯、“502”案件脱逃罪犯张林苍于2017年5月10日9:10分,在云南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抓获。追捕中,张林苍企图逃跑,武警战士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当场捕获。

  在5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追逃指挥部通报表示,特别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将对在缉捕案犯中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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