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3日讯 (记者邵长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通知意见精神,推进我省二手车便利交易,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以前出台的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要及时清理和取消。各部门不得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
本报海口5月3日讯 (记者邵长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通知意见精神,推进我省二手车便利交易,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要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凡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以前出台的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要及时清理和取消。各部门不得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