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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工商建调解中心优化服务

发稿时间:2017-04-21 06:32:54 来源: 辽宁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 如果不是营口市工商局成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王子涵与商家的纠纷还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

  事情发生在3月27日。当天,消费者王子涵到营口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厅投诉,称她是大连市人,原在营口工作,2016年3月在营口市万达购物广场某健身会馆办理了一张价值3.47万元的会员卡,当时约定持卡人不在营口工作时,可以按照所上课时100%退费。时隔不久,王子涵便调回大连工作,在办理退卡时遇到了麻烦。健身会馆的工作人员说当时办卡的人不在这里工作了,口头承诺是为了增加她个人的业绩,是个人行为,会馆不予支持,所以无法为消费者办理退费。以后,不论王子涵如何恳求,始终无果。

  案情就是命令,调解厅的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内容详细地记录在案。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指派3名调解员,出动消费维权110执法车辆,来到该健身会馆,当场向健身会馆负责人言明,办卡人当时如果没有得到随时可以100%退费的承诺,是不会办理会员卡的,该负责人认同了这个基本前提。调解员就此开展调解工作,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最终达成协议,并把退费标准从50%争取到80%,纠纷双方都非常满意。

  营口市工商局成立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以及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是他们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消费者维权和部分企业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且处置力度相对较弱的状况,自加压力,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整合内部执法资源组建而成的两个中心。共设立5个调解厅,配备专职调解员30人,抽调3辆执法车作为流动的消费维权110,强化“两个中心”的服务功能。其中,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属省内首创,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为全国首创。

  营口市的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0%以上,小微企业所发生的经济纠纷与其数量占比成正比。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经济合同纠纷,能够使他们从困扰中解脱出来,凝神聚力专注发展,成立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能够更好地对接营口发展的地气,也是用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而成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中心,就是通过整合内部执法资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线理顺,给消费者重新打通一条维权之路,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

  “两个中心”成立至今,共解答消费者咨询558件,受理消费者投诉45件、举报14件,已办结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收到表扬信2封,满意率达到100%。

  营口市工商局局长曹远表示,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上,没有终点站,服务永远在路上。随着“两个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他们为政府、为企业、为消费者、为群众服务的大门进一步开放,服务的路径得以进一步延长。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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