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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自己去办不动产证

发稿时间:2017-04-14 21:09:08 来源: 山东商报 中国青年网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郑心茹)日前,记者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济南对商品房转移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只要开发商提前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预申请,以后不用“约”开发商,市民拿着相关资料自己就能去办不动产证了。

  近日,东部一小区业主反映,开发商已经通知上交办理不动产证资料半年多了,还交了不少代理费,结果到现在证还没办下来。业主和开发商一起去办“不动产证”,用专业术语叫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转移登记过程中,存在着开发商办证周期长,强行代理且乱收费,开发商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购房人无法办证等问题,给购房群众带来极大不便,有时甚至引起社会矛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方便市民,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商品房转移登记流程进行了优化。开发商已在网上录入了分户信息并提交汇总申请表的,购房人如资料齐全,可随时到任意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开发商配合。可以自己去办不动产证的市民会得到不动产证,得到通知的渠道可以开发商口头通知、通过12345短信、微信、通过网站公示等。受理地点不受区域限制,可跨区受理,全市各区服务点通接通办,购房人可就近选择。

  “比如历下区符合办证条件的楼盘比较多,购房人可以去槐荫区、市中区等其他服务大厅去办。”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去哪里办理就去哪里领不动产证。按照哪里受理哪里发证的原则,不仅能减少档案来回传递,提高效率,还能避免受理和发证不一致给购房人带来不便。

  自己去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除了开发商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购房人还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其中包括: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

  购房人提供好这些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从系统中提取开发商录入的信息,与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便会进行正式受理。

责任编辑:千帆批量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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