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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令狐安:财产公示应写进公务员法

发稿时间:2017-03-15 04:01:00 作者:谷岳飞 来源: 新京报

  令狐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令狐安建议,修改我国《公务员法》,将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写入该法。凡经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公务人员候选人选,都应在选举前公示家庭财产。

  ★新闻内存

  令狐安年近七旬任中央巡视组组长

  令狐安现在的身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部级)。此前,令狐安曾担任过劳动部副部长、云南省委书记、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是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届政协常委、十七届中央纪委常委。2014年出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率巡视组先后进驻科技部和中科院。

  令狐安痛恨腐败,年近七旬获邀“出山”,担任中央巡视组组长时,令狐安曾写诗自励:“奋发莫谓廉颇老,一箭穿心中命门。”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令狐安以“敢言”著称,平均每年要提4个左右的建议或议案,涉猎范围比较广泛,比如建议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保水平、加快《反腐败法》立法进程、全面放开“二胎”、全面加强职业病防治等,多条建议或议案得到采纳。

  声音

  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明确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应为其中重要一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证明,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是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是解决我国自下而上监督效率不高的有效途径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令狐安

  谈财产公示

  公务人员公示家庭财产具备了一定条件

  新京报:今年你提了什么议案?

  令狐安:建议修改我国《公务员法》,将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写入该法,并对其意义、范围和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新京报:为什么有这样的建议?

  令狐安: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明确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应为其中重要一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证明,实行国家公务人员家庭财产公示是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是解决我国自下而上监督效率不高的有效途径之一。

  新京报:怎么会想到提这个建议?

  令狐安:我觉得十八大以后,中央在领导干部向组织申报个人重大事项这个问题上,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也制定了一套核实的办法。这为下一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奠定了一个基础和前提。

  前些年提这个问题不成熟,现在我觉得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但具体施行还是要循序渐进、逐步公开。究竟采取怎样的方式公开和在什么范围内,这个可以研究。

  新京报:具体有什么建议?

  令狐安:建议规定,凡经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公务人员候选人选,应该在选举前公示家庭财产,公示范围循序渐进,直至向社会公示。

  公示范围内的家庭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部分,动产应该涵盖收入存款、会员卡、投资等;不动产应该涵盖房地产、交通工具等。

  选举期间外,对一定级别以上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晋升和实行岗位招聘时,建议被考察者或候选人选,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公示家庭财产。

  公示之后还要抽查,每年结合领导干部考察和干部考核等工作,采取一定比例的抽查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示其家庭财产申报材料。

  除此之外,还要核实。家庭财产公示后,建议由各级国家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机关、国家审计机关进行核实,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布核实情况。

责任编辑:杨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