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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镇政府被告未出庭 法院建议上级政府严肃处理

发稿时间:2016-08-27 15:52:14 来源: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高邮8月27日消息(记者管昕 郭翔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告官不见官”,在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一直是常见的现象。近日,江苏高邮市法院就针对官员未出庭应诉,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书,引起不少人的关注。一名群众要求宝应县广洋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并将其告上法庭,但镇政府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最终依法缺席审理。高邮市法院向镇政府的上级宝应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要求将处理结果函告法院。高邮市和宝应县同为江苏扬州的下辖行政区域,这一跨区域的罕见做法,让群众拍手叫好,也获得司法界人士的点赞。

  “按照正常程序,我们发传票。开庭的时候,原告来了,发现被告没来。我们的审判员当庭就跟镇政府联系了,问什么情况,具体的他们那边不到庭的原因,我们不清楚。”高邮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周曙向记者证实,网络流传的那份司法建议书,的确是高邮市法院向宝应县政府发出的。但他表示不知道这份法院的内部文件,是如何流传到网上去的。而对于镇政府未出庭的原因,周曙表示,他相信镇政府不是恶意为之。“广洋镇政府那边,相信他们也不是恶意的、刻意的不到庭,因为这不是一个很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他们也没必要不到庭。”

  这份司法建议书中提到,“传票通知原、被告于2016年8月16日9点开庭,但被告在收到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周曙介绍说,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并不复杂。“原告在庭上说的,关于被告信息公开的这一块,其实被告已经在法律的期限内,做出了信息公开的答复,他的行政行为也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后来这个案件,原告是撤诉了。”

  周曙告诉记者,法院发出这份司法建议书,更多的是想提醒当地政府,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没想到会引起大家的关注。“审理完了以后,被告不到庭,毕竟给案件审理造成了一定的被动。如果被告来了,可能审理的更高效。考虑到这个原因,为了避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就给镇政府发了一个司法建议书。”

  记者注意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中还明确写明,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落款日期为8月17日。周曙说,由于时间紧张,目前他还不知道宝应县政府那边的反馈。

  究竟是什么原因,镇政府没有出庭应诉呢?广洋湖镇镇长姚绍瑜坦言,确实是因为工作失误,造成当天没有出庭应诉:“是我们的疏忽,把出庭应诉的时间给遗忘掉了,当时有好几个方面的原因都结合在一起,就是法制助理那段时间请假了几天,然后收发件这一块衔接上跟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在交接上,有失误。”

  姚绍瑜表示,开庭当天高邮市人民法院曾与他们联系,但是镇政府派人赶过去已经来不及了:“高邮法院当天也和我们联系,联系完我们也准备当天过去的。他这边说你们不用来了,等你们到了都差不多结束了,就不来了吧,后来我们以为这个事情结束了。”

  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在网络流传开来。多位资深律师向记者表示,法院向一级政府发这种司法建议书的情况很少见,大多是打个电话,内部沟通一下。此次高邮市法院的做法,对行政应诉常态化具有积极意见。而在周曙看来,司法建议是法院的常见做法。“拒不到庭的结果有败诉的风险,从法院来说,当然希望他们到庭,不来的话,按照正常程序审理,必须要到庭的,我们会采取相应的司法措施,包括强制措施和司法制裁。这个是司法实践中很常见的做法。”

  实际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虽大幅上升,但距离新行政诉讼法的“常态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河南省一位县级法院副院长也透露,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几率很小,群众和政府打官司,往往觉得很弱势。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毅表示,高邮法院做的非常好,带了一个好头儿。对政府的监管,目前也确实是法治进程中的薄弱环节,为什么有些政府乱作为,就是对它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光有纪检部门还不够,司法来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是很大的进步。

  记者注意到,高邮市和宝应县同为江苏扬州的下辖行政区域,跨区域发出司法建议的做法,虽在当事法院看来,不过是常见做法,但还是让群众觉得新鲜,对此拍手叫好。

  针对高邮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宝应县政府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将在下周正式作出处理意见。

原标题:江苏一镇政府被告未出庭 法院建议上级政府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杨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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