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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今日将正式公布出租车专车新规

发稿时间:2016-07-28 11:34:59 来源: 京华时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京华时报7月28日报道今天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会将公布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2015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两文件进入长达近1年的修改期。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今日发布会后,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将会做出详细解读。

  在去年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几项问题是争论的焦点:

  1.转变网约车车辆性质以及是否需要遵守8年报废的规定。

  去年公布的《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也就是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后也要遵从该标准。

  部分专家认为,私家车进入网约车平台应该登记为营运车辆,但8年报废期应该更改,由于部分网约车并不是专职运营,因此应改为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进行报废,这样减少兼职司机进入网约车平台的顾虑。在长达1年的讨论中,网约车登记为营运车辆后的报废年限或将修改。

  2.司机是否必须与平台签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征求意见中,有七成意见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目前部分网约车平台将来自不同出租车公司的正规出租车转变为网约车运营,若平台与出租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就明显不合理,如果将固定劳动合同改为临时协议,该问题也可以解决。

  3.网络平台省级备案后可全网通行?

  《暂行办法》提到,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有专家提到,如果按照此规定,网络经营者可能要在2800余个县市进行网络信息服务备案,而将给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增加大量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官员曾表示,出租车服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初步的想法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即线上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后,可全网通行,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地方只需要进行网约车车辆以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即可。

  下午发布会之后,网约车会受到哪些监管与规定的约束即可得知,敬请关注。

  

原标题:交通部公安部今日将正式公布出租车专车新规
责任编辑:魏林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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