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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原主席受贿1.4亿 另有9千万来源不明

发稿时间:2016-05-26 04:40:00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据柳州中院官方微博,25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如图)。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惠州市乔一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庄春桂(另案处理)、茂名市监察局原副局长陈重光(另案处理)等10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外,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检方提请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朱明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朱明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朱明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仕途回顾

  朱明国

  1957年5月生,海南五指山人,现年59岁

  1988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8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

  2002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6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0 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13 广东省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落马纪实

  违纪被查

  2014年11月28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5年1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17日在广州闭幕,全会决定撤销朱明国的十一届省委委员职务。

  依法双开

  2015年2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消息,朱明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新华网

原标题:广东政协原主席受贿1.4亿 另有9千万来源不明
责任编辑:周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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