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卓)5月15日记者获悉,据省血液中心统计,2016年第一季度,省直医院血费直报率超过7成,达到71.12%,在去年50%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加。今年1至3月,省血液中心共接待血费直报人数374人次,报销金额238554.92元。
据了解,在我省,十种人群可享受血费报销减免政策,即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血费报销标准为: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