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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剧中不得插播广告 不得宣传"未删减版"

发稿时间:2016-04-27 16:44:00 来源: 中国日报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摘要 ]广电总局出了新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片尾播出演职人员表时不得插播广告。

  广电总局出了新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包括四点内容:

  1、播前审查,重播重审;

《通知》正文

  2、片头片尾明确标明发证机关、发行许可证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号;

《通知》正文

原标题:广电总局出新规 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
责任编辑:杨晓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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