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4月15日电(宽容)14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6年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宁夏计划在兴庆区等18个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共招聘特岗教师15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350名,地方“特岗计划”150名。
4月25日至4月29日进行网络报名,5月22日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 此次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招聘对象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服从组织安排。
附具体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地方“特岗计划”(小学教师):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宁夏户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宁夏户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原则上相同或相近,在宁夏参加过支教并于2016年4月15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是参加过“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含展期服务人员);二是宁人发〔2005〕120号文件批复的人员;三是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宁夏户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公办学校在岗任教,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连续任教3年;2010年12月31日前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
具体岗位信息和报名事项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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