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都江堰一男子驾车撞死人 找朋友顶包双双被判刑

发稿时间:2016-03-24 18:01:54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成都3月24日电 (黄岚)男子肖河(化名)不慎撞死人后,让朋友刘文全(化名)顶包,两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肖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刘文全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10月6日下午15时许,肖河驾驶着罐式货车一路急驰,在都江堰市经开区加油站入口右转弯时撞上了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女子。肖河撞人后非常惶恐。原来,2014年8月肖河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没料到,短短几月又发生了严重车祸。

  在接到肖河的电话后,刘文全赶到现场。为帮助朋友逃避刑事责任,刘文全冒充肇事车辆驾驶员到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慌称自己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警方经过询问,发现刘文全在事故发生细节的描述上牛头不对马嘴。最终,在警方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文全的顶包罪行很快被识破。

  都江堰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文全明知肖河是罪犯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文全具有坦白情节,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时切莫选择逃逸或者顶包。肇事者的逃逸或顶包行为是对受害者的进一步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公然挑衅。

原标题:都江堰一男子驾车撞死人 找朋友顶包双双被判刑
责任编辑:hn_新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