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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生草案:再婚夫妻或可生育“第三孩”

发稿时间:2016-03-24 10:30:15 来源: 法制晚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法制晚报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于下午进行表决。法晚记者获悉,草案中细化了二孩儿之外的再生育政策。

  对于再婚夫妻,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和保护未育方初育权的考虑,草案中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原标题:北京市计生草案:再婚夫妻拟可生育“第三孩儿”
责任编辑:许丽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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