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23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全日制招生任务为115.8万人,公办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通知提醒说,全省各地要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从2009年起,教育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
2015年,广东决定分步实施,“指标到校”实施比例从原来的30%增加到40%。此政策被认为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优化实施素质教育的环境也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今年,广东公办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根据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应届初中毕业生情况,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全日制招生任务为115.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59.1万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56.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
按照要求,原则上各市要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直接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未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的地级以上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录取数据上报省中招服务平台。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公开经批准的在本地区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和免学费政策等信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省下达的指导性招生任务中,普通高中为控制数,各市在安排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时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控制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为全日制招生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