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家事审判法官针对一起司法社工参与社会调查的离婚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在小孩教育抚养方面进行了安抚教育。
据悉,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因原告与被告举证的证据中,两个小孩均表示愿意跟原告生活。主办法官对两个小孩分别做了询问笔录,孩子的意愿也是如此。被告质证时虽然对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但庭后又以两个小孩是在原告的陪同下到法院做的询问笔录、难以避免两个小孩的意愿受陪同人员影响为由,提出《关于再次征求子女抚养意见的申请》。
该院遂委托西乡塘区团委委派司法社工对原、被告的两个婚生子女进行社会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两个小孩愿意跟随原告生活。最终,法院判决两个小孩由原告携带抚养。
司法社工的调查还指出,由于原、被告双方闹离婚已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两个小孩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案件宣判后,主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法官寄语,希望双方“离婚不离心”,在教育小孩方面能思想统一、齐心协力,为小孩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环境。双方听后都很惭愧,均表示以后会充分考虑小孩的意愿,为小孩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氛围。
西乡塘法院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委托司法社工参与家事案件诉讼,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断深化与司法社工服务站的交流,探讨司法社工进一步参与家事审判的内容。据悉,下一步该院将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心理疏导、社会关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