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咸宁3月11日电 3月8日至11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咸宁市消防部门联合工商局开展联合执法,深入消防器材销售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在重点单位,检查组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应急灯、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常用消防产品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制度,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查。针对擅自降低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监督检查员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按时整改到位。
“你们销售的消防产品,应该是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及时雨”,而非“助燃剂”,当群众面对小火时,如果使用的是伪劣产品,小火变大火,甚至会危及生命,所以你们卖的不仅是产品,更是良心”。在消防器材销售点,检查组主要查看了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证照不全、流通渠道不明、市场准入证明与产品不符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同时,监督员向负责人强调了消防产品的重要性,并就如何辨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切实提高了各单位辨别消防产品真伪的能力。此次共检查消防器材销售点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9家,收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33余件(套)。(朱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