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2015年广西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发稿时间:2016-03-11 15:32:01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南宁3月11日电 (王勇)3月10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广西消委会”)召开2016年纪念“3·15”共筑“新消费 我做主”良好环境座谈会。

  2015年度,广西各级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共1781件, 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15%;已解决1705件,解决率为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59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罚没款123.64万元;2015年度广西各级消委会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共计28758人(次)。收到消费者赠送的表扬信和锦旗8件。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本级消委会直接处理消费投诉76件,依照有关规定转有关市消委会和维权联系点处理43件,直接调解处理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00多元。

  2016年,广西工商部门及广西消委会继续助力推进《广西消保条例》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政府和人大法制部门组织人员对修正意见稿进行完善,推进立法进度,力争使新的《广西消保条例》早日通过人大审核,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拉动内需,促进广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完)

原标题:2015年广西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万元
责任编辑:hn_新闻
返回首页>>

扫描二维码进入

“青年之声”微信

扫描二维码进入

中国青年网微博

扫描二维码进入

"畅想星声"全国大学生

网络歌唱大赛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