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界代表委员之声】
冯双白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评奖腐败源于不正确的政绩观
评奖腐败的根源在于错误的政绩观,特别是一些国家级权威奖项,成为地方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有人千方百计跑奖,上演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希望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评奖制度,特别是要有观众或读者参与。改革后的文艺奖项被大幅度压缩,比如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总数压缩比例78%,子项数总数压缩比例71%,三级分项全部取消,取消了其他节庆中的全国性文艺评奖。这些举措必须持之以恒,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光明日报记者 郭超、韩业庭采访整理)
姜昆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更应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
评奖只是评价文艺作品的一种方式。除了评奖,更应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发挥文艺评论的引领作用。文艺评论要去功利化、去学究化、去小众化。文艺评论界要更“接地气”,理论联系实际,而不能“坐而论道”,你评论你的,我创作我的,理论与实际“老死不相往来”。(本报记者 韩业庭采访整理)
姚晓英代表(贵州省文联副主席):程序应公开,结果要公正
规范评奖极其重要。在我看来,应有三大标准不可撼动:一是高端的引领,二是程序的公开,三是结果的公正。对于一些国家级的评奖来说,要让奖项被认可,就必须公开评奖程序,公正评奖结果。“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是对艺术作品鉴赏的基本总结。因此,程序公开透明就显得更加重要——毕竟,丑闻影响的不仅是艺术家,更是艺术。
(光明日报记者 鲁博林采访整理)
樊一平代表(作家):勿以奖论英雄
在现实生活中,“以奖论英雄”的现象十分突出,由此造成了跑奖、买奖等问题,这让一些兢兢业业搞创作的文艺工作者感到心寒。评奖的乱象,反映的是文化权力和文化市场运行中的乱象。某些评奖中的形式主义、暗箱操作、钱权交易等问题,使评奖成为一种隐性腐败。改革文艺评奖制度十分及时,有关部门的措施给文艺界带来了一阵清风。
(光明日报记者 郭超采访整理)
沈铁梅代表(中国剧协副主席):剔除评奖过程中非艺术成分
要保证评奖的分量,首先要为奖项“净身”,要尽量剔除评奖过程中非艺术的成分。其次,奖项的评选应当公开化。无论是选手竞演还是评委投票,都须透明。再者,每个奖项的属性和级别,都要有具体的规定,不要给腐败留下可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