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3月3日消息(杨阳)本网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截止2015年底,青海高院已连续7年举办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为青海全省6个藏区中级法院、35个基层法院及甘肃藏区法院先后培训双语法官420余人次,同时完成了《汉藏对照法学词典》的编译工作,加强了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藏区法院双语审判工作能力。
据青海省高院副院长满志方介绍,青海省高级法院于2009年10月举办了第一期全省法院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从2013年开始,受最高法院的委托将甘肃藏区法院部分双语法官也纳入培训。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青海高院设立了全国汉藏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截止2015年底已连续7年举办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全省6个藏区中级法院、35个基层法院及甘肃藏区法院先后有420余人次的双语法官接受了培训。
“在民事案件当中,由于地区方言的差异,当事人用藏语表达法律术语时普遍存在没有同一性,且大多数不准确。比如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不能区分离婚纠纷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析产纠纷的区别,共同财产和共有财产的区别,这些在汉语里只有一字之差,但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和后果截然不同。”黄南州中院法官华青太说。
针对藏区法院法官藏语文字基础薄弱、翻译水平不高、双语庭审能力不强,以及在藏区存在着的法律术语、诉讼术语翻译不准、方言差异较大的实际,青海省高级法院重点围绕汉藏双语翻译基础理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法律术语、诉讼术语准确翻译和双语裁判文书制作等内容开展培训。同时,青海高院历时3年完成《汉藏对照法学词典》的编译工作, 开创了我国审判机关编译大型汉藏法学词典的先例,为五大藏区统一、规范使用汉藏双语法言法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填补了五大藏区法院系统开展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缺乏教材的空白。
“我们不仅要自己学,还要将学到藏文法律术语,布满整个安多藏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目标。”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金本加说。
满志方表示,根据最高法院与国家民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民汉双语法官培养及培训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前,将再培养双语法官1500名,以基本满足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缓解汉藏双语法官紧缺的现状,使藏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宪法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