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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涉毒艺人应视情节设禁演期

发稿时间:2016-03-03 02:40:34 来源: 北京晨报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全国政协委员冯远:

  北京晨报讯(记者 张璐)针对昨日曝光的明星傅艺伟涉毒案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建议,明星涉毒涉黄要有相应更细致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长短可以视情节轻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对于“初犯”可考虑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冯远认为,对涉毒涉黄明星制裁是必要的,但如果他们真心悔改,社会应给予机会,不能因为犯过错“一棍子打死”,从此再不能以正面形象公之于世。“艺人尤其是青年艺术家能成为明星,需要付出艰苦劳动,也是需要各方呵护。”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涉毒艺人应视情节设禁演期
责任编辑:徐诚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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