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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2月29日电(黄莎) “河南省商品房库存量还有17个月,也就是说,一年不盖房,河南省库存房子也够卖17个月。”面对“库存”河南怎样应对?根据河南省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河南省将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原则上户均实物补偿一套。有效消化库存商品住房,加快安置进度,缩短安置周期,消化市场存量商品住房。
控制实物补偿 侧重货币化安置消耗库存量
“今后,城中村改造,把实物补偿改成货币补偿。以前补四五套房,以后原则上只补一套,其他补成钱,让拆迁户到市场购房,消耗库存量。”省住建厅厅长裴志扬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记者会上说。
在以往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物安置一直都是主流。而实物安置带来的一些弊端也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
货币化安置怎“安”,首先要居民自愿。政府要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选择权,积极引导,通过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以购代建、货币补偿等方式。此外,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要合理确定人均补偿面积标准,控制实物安置量,严格限制实物补偿标准,防止补偿标准过高。
棚户区改造 优惠政策服务居民多元化选择安置
从需求看,支持长期有稳定工作的就业者和农民急需进城购房的补贴。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让缴存公积金者享受公积金优惠。今年起,公租房不再大规模建设,政府拿出补贴支持需求者到市场租房、购房。
河南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自主安置、集中安置和团购安置等。其中,鼓励房地产企业采取折扣、让利等优惠措施,方便居民团购。房地产企业还可按团购售出的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棚户区改造居民利用补偿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也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如对不超过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棚户区改造居民利用补偿款自主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现安置的,免征印花税,其个人取得的补偿款部分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凡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规定期限实施搬迁的,县级以上政府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