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2月26日电(张伟)2月25日,有媒体报道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人司某将留坝县法院牌匾摘走,放在自家门口,后拨打110报警并于次日归还牌匾的事件,引发网民关注。
2月25日晚上,留坝县外宣办对此事做出了回应。经调查核实:发帖人为留坝县居民司某,2011年与前妻离婚后因财产纠纷问题,对留坝县人民法院判决不服,随后上诉,二审判决后,司某仍不服,但不愿意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多次到县法院喷涂悬挂标语缠闹,严重扰乱办公秩序。2014年7月,司某在县法院采用打、砸、烧等手段恶意毁坏办公设施,打伤法官,后被刑事拘留,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6年元月司某刑满释放后继续信访,县法院先后于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2月2日接待司某及其家属,释法明理,引导其依法维权。并应其要求定于2月24日8:30再次商谈。但2月23日21时许,司某驾车到法院摘走法院单位挂牌挂自家门口,并拍照上传相关网络媒体。
24日早,留坝县法院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在司某家中取回挂牌。
记者从留坝县外宣办获悉,目前,留坝县司法机关正依法对司某这一行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