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25日电(记者 秦海峰)根据南昌市日前公布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各级“河(湖)长”每年将召开专题会议,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暗访,发现问题,疏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河湖综合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根据工作制度,各级河(湖)长可依据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一个工作部门牵头成立河(湖)长办公室,公布热线电话,负责联络下级河(湖)长、相关责任部门,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协调督查河湖管理工作。上下游、左右岸的河(湖)长要加强沟通,建立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跨行政区的有关问题,协调有难度的,及时向上级河(湖)长报告。
各级“河(湖)长、副河(湖)长”每年还要进行述职,把上年度履职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向上一级“河(湖)长”报告;并接受群众评议。各级政府要开展评选优秀“河(湖)长”活动,激励“河(湖)长”、“副河(湖)长”更加奋发有为。对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问责。
附:南昌“四河六湖”河湖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