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2月25日电(宽容)记者今天从全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约会议上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宁夏分公司签订了《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协议》,这在宁夏尚属首次。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田云鹏介绍,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分两个层面。一是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将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区范围内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补偿据;二是市和县共同协商,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于见义勇为人员意外身故,每人最高给付金两个层面共80万元;意外残疾、烧伤,最高给付金80万元;意外住院医疗和附件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金20万元。给付方式,保险人将保险金存入投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两个层面的投保人商议,按照《条例》规定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据对383名见义勇为人员相关情况调查显示,农民、农民工、在校学生、出租车司机、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占89.8%。今后,自治区还将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机制,注重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救助、抚恤安置、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生活困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