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2月16日电 16日从武汉铁路公安局获悉,春运以来,武铁警方共查处“四假一带”案件599起,其中,冒用他人证件17起、使用假票证8起,私带无票旅客进站上车574起,处理违法人员599人,行政拘留8人、罚款警告591人。
2月11日上午7时50分许,潜江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进站口开展查缉工作时,一名女子持一本名为陈某铁路职工工作证进站。进站口铁路职工验证时发现该女子的工作证件有变造嫌疑,遂将该女子铁路职工工作证交给民警。民警通过核查其身份信息,发现该女子真实身份为邓某,女,38岁,湖南省张家界人,与其所持有的铁路职工工作证信息不符,其使用的是变造的铁路职工工作证,随即将该女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问讯,该邓承认其持变造铁路职工工作证件进站的违法事实。武铁警方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2月12日下午3时30分许,29岁河南商水籍赵某在漯河西车站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进站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据赵某交代,自己身份证遗失,为应急出行,是看到街边制假广告后联系购买的,,警方根据其情节较轻,给予赵某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春运以来,武汉铁路公安局针对持假车票、假乘车证、假铁路工作证、假身份证和私带无票旅客进站上车等问题开展“四假一带”专项整治行动。警方在各大客运火车站组织专门警力,督导车站加强进站旅客“人、证、票”一致性查验,及时发现、查处持假票证和私带无票旅客进站人员,同时,在对查处的违法人员严格依法处理的基础上,组织专班开展延伸打击非法制造、出售伪造票证的犯罪行为。
现在正值铁路客流高峰期,武铁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尚未购买到车票的旅客,一错开高峰出行,二可选择加班车次,三时刻关注余票信息;同时呼吁身份证件丢失的旅客,就近到车站公安制证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方便购票乘车。对于制假、贩假行为,警方表示将一查到底,坚决予以打击。(吴德君 田昊 石超 闫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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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其他油价票证、凭证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