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政府工作人员因吸毒被降低岗位等级
发稿时间:2016-02-12 03:44:00 来源: 红网
原标题:娄底2名镇政府工作人员吸毒被降低岗位等级
红网长沙2月11日讯 (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通讯员 戴乐得)据娄底廉政网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近日,湖南娄底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对在2016年元旦前后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5起问题包括上班缺勤、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公车私用以及因吸毒被拘留导致不在岗等情况。
原潘桥乡政府多名工作人员上班缺勤问题
2015年12月21日15时许,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对原潘桥乡进行作风督查时,发现刘君星、毕涛等21人未按规定签到且不在岗。在察访组工作人员用电话核实人员去向过程中,刘君星语气生硬,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毕涛明却回答其在江苏苏州,未履行请假手续。2月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刘君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擅自离岗数天、违纪程度较重的毕涛给予记过处分;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原临时代理纪委书记李柳青进行约谈。
原同兴乡政府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问题
2015年12月22日10时20分许,原同兴乡综合统计员兼企业管理站副站长李佳华、企业管理站工作人员黄建湘和姜深茂、农开中心工作人员余晓波在乡企业管理站办公室打5元一局的“五十K”(俗称“交朋友”),乡企业管理站站长谢文、民政室主任张攸玖、整建办主任李路兵在旁围观,被市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查获。2月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李佳华、黄建湘、姜深茂、余晓波给予记过处分;对谢文、张攸玖、李路兵给予警告处分;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原同兴乡党委书记陈青松予以约谈,分管领导郭向京予以诫勉谈话;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临时代理纪委书记张健民予以诫勉谈话。
冷水江市林业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办公室打牌问题
2015年12月24日15时左右,冷水江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副主任蒋思光和陈华辉、干部戴钢卫、野保股副股长杨亦农在办公室打“放炮罚”字牌,被市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查获。2月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蒋思光、戴钢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陈华辉、杨亦农给予记过处分,并责成单位免去上述人员所任职务;对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副局长张智晰、森林防火办主任杨庆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郭少玉分别予以约谈。
冷水江市疾控中心司机刘应中、张晓东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2日晚,冷水江市疾控中心司机刘应中擅自启用封存公车湘K55425办私事。2015年12月31日晚,2016年1月2日晚、3日上午,市疾控中心司机张晓东先后3次擅自启用封存公车湘KE5795办私事。2月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应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晓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市疾控中心分管公车的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刘丽君予以诫勉谈话。
禾青镇政府工作人员段新宇、李新辉吸毒问题
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在元旦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禾青镇工作人员段新宇、李新辉不在岗,经进一步核实,段、李2人在2015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月29日,经禾青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段新宇、李新辉分别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作风、纠“四风”永远在路上。通报要求,冷水江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度警醒,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坚守纪律底线,远离违纪红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确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落实,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的新常态。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确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春节期间,冷水江市纪委监察局将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严查工作纪律,狠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参赌涉赌、吸毒涉赌等不正之风,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点名道姓曝光,持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