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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镇政府发函为嫌犯求情 涉事书记被通报批评

发稿时间:2016-02-02 19:34:00 来源: 央广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央广网南京2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一张镇政府发给法院的“求情函”引发了网友关注。2014年11月21号,江西省进贤县文港镇毛笔个体户徐某等人,故意毁坏北京市树人文化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财物(以下简称树人公司)。随后警方将徐某刑事拘留,几日后取保候审。昨天上午,该案在进贤县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前,这张带着文港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函件被送到了进贤县法院,请求法院对徐某从轻处罚。

  据了解,在昨天的法院庭审中,徐某当庭认罪致歉。法院未当庭宣判。而对于这张“求情函”,记者从进贤县委宣传部获悉,县政法委对此事已进行了调查,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那么,为什么文港镇政府要对法院发送“求情函”呢?当时镇政府的负责人又是如何回应的?

  晁兴华,2014年6月出任文港镇党委书记一职,现已调任。这份镇政府发给法院的“求情函”,就是在他的授意下盖的章。该函件中称“11·22案件引起文港制笔行业及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维护行业稳定,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特请县法院对徐某从轻处罚。

  晁兴华回忆称,他在任职期间,就已经盖了章,让毛笔协会的人把函件交给了家属。没有第一时间给法院,大概判决前半个月交给法院。“责任是我的。当时情况比较复杂,也是为了维稳。”

  什么样的一个案件,竟然需要镇政府发函为被告求情?这起案件又为何会影响行业稳定?

  公开资料显示,进贤县文港镇是闻名遐迩的毛笔之乡,被誉为“华夏笔都”。文港的毛笔产销量占全国份额的80%。当地有很多个体户以组装销售毛笔为生。然而,树人公司来到当地以后,其生产加工和采购的模式,对当地以徐某为代表的毛笔组装个体户,带来了很大冲击。

  时任文港镇党委书记的晁兴华回忆了当时的情况。“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方式,大量收购。当时有5个群体,一个是做笔头的,一个是提供毛笔头原材料的,一个是做笔杆的,还有组装的和经营的。当时,公司大量收购笔头,造成笔头价格陡涨,导致个体户购买不到笔尖,因此,对组装个体户的冲击非常大。

  而树人公司刘姓负责人表示,公司来当地开展业务之前,毛笔头价格相对较低,他们公司的收购提高了原材料价格,引发了和毛笔组装个体户的矛盾。

  树人公司负责人介绍称,树人公司买笔头,需求量大。卖笔头的是单独一伙人,公司给他们创造了很多利润,他们都很拥护公司。个体户做成品毛笔的,是姓徐的那些人,他们把笔头笔杆买过来,自己组装一下到市场上买。和树人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就是这伙人。

  矛盾最终引发冲突。据检察院透露,2014年11月22号,约两百名文港镇毛笔个体户以树人公司垄断毛笔制作原材料为由,到公司内讨要说法。此间,双方发生冲突,被告人徐某等人进入办公楼,并损坏摄像机等财物。

  晁兴华书记告诉记者,公司除了和以上个体户有矛盾,和公司自己签订合同的组装工人,也有矛盾。晁兴华称为了“维护社会和行业的稳定”,他才授权向法院发了一个“请求函”。

  在晁兴华看来,即便把他们刑拘了,到了法院判决时,他们也会群情激奋。很多组装工人有意见,提出协会一定要出面帮助他们联名求情。“我说可以,就写一个请求函,没有命令的口气。主要是考虑到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对于自己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晁兴华也承认的确是做错了。

  晁兴华说,自己是脱不了干系的,而且要承担主要责任。“对我和所有基层干部都是一个提醒,不管出发点是什么,都不能这样干。”

  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表示,对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法院将不受任何干扰,依法公正进行审理。而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县政法委已经对“发函”事件进行了调查,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详细处理意见将尽快发布。

责任编辑: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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