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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被关押12年 曾爱云:我是司法进步的代价

发稿时间:2016-01-29 18:29:00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原标题:一位研究生的12年冤案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王思婧

  因为一起校园命案,曾爱云被关押12年,3判死刑。如今,曾爱云重获自由已有半年,他得益于司法改革,但他被打破的人生,已经无法复原。

  戴上黑框眼镜时,38岁的曾爱云还是像一个读书人。在看守所度过的12年里,视线望不见远方,成日面对的只有灰色的高墙和黄色的囚服,视力下降,他不得不戴上眼镜。

  2003年10月27日,湘潭大学发生一起校园凶杀案,刚刚就读研究生42天的曾爱云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随后的12年中,他经历了4次一审,3次被判处死刑,1次维持死刑的二审,3次撤销的判决。直到2015年7月21日,他终于接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因为“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他被当庭释放。

  走出湘潭县看守所时,甩在身后的是他12年的青春,摆在面前的是他不知道如何继续的生活。

  恢复自由半年了,他看自己像个流浪汉,没有收入、四处借宿。在湘潭大学里,曾爱云案依然被描绘成“情杀案”。因为“疑罪从无”,依然有人认定他是凶手。

  曾爱云希望政府能为他安排一份体面的工作,得到一份能让他“心理平衡”的国家赔偿。他提出自己的要求,却没有人接待他,最终国家赔偿被定为127万,他并不满意,拒绝签字。

  在邵东县城的小饭馆里,曾爱云问:“我一直想走出农村、走出邵东,现在我又落魄地回来了。生活都是乱的,应该怎么继续呢?”

  凶案

  湖南湘潭大学校园里阴雨绵绵。案发现场是机械工程学院工科楼的308室,被害人周玉衡是该学院2002级的研究生,他被勒死在这个实验室的座位上。如今这里已经是一个学生活动室。对于那起12年前的命案,这里的学生不太了解,“好像是冤案吧?不是情杀吗?”

  曾爱云的辩护律师钟致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起案子以公安机关的侦查为中心,侦查又是从动机出发,他们发现曾爱云、周玉衡和李霞之间存在三角恋爱关系,“动机入手,证据就被藐视了。”

  2003年9月15日,曾爱云回到母校读研,那时他的本科同学陈华章已经在读研究生三年级。10月8日,曾爱云在聚餐中认识了同学李霞,两人在随后的十几天里越走越近。而此时,李霞正在和相恋4年的男友周玉衡闹分手。

  让曾爱云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此后12年的记忆,都围绕在2003年10月27日。曾爱云、李霞、周玉衡相约晚上8点在图书馆门前见面,曾爱云希望劝两人和好。

  李霞发现周玉衡脸色不好。片刻交谈后,曾爱云把李霞的手放在周玉衡手上,就走了。李霞追上曾爱云不肯走,两人便开始在学校里转来转去。他们坐在李霞宿舍旁的沐风亭聊天。

  曾爱云送李霞回宿舍时,已经过了23点,宿舍大门上了锁,他帮李霞翻墙回去。这时,两人几乎同时收到了一条发自周玉衡手机的短信:“我退出,祝你们幸福。”

  不放心周玉衡的李霞,发现周并不在宿舍。李霞又和曾爱云一起去找他。10月28日0点30分左右,他们来到工科楼门口,那里已经围着不少人。得知周玉衡死了,曾爱云叫了一声,抱着头,一下子蹲在地上。曾爱云解释:“如果因为我,他自杀了,以后可怎么做人?”因为这个“异常举动”,湘潭大学保卫科科长曾祥元把他和李霞扣留下来。曾爱云没想到,再次获得自由是12年后。

  10月28日凌晨2点,曾爱云在湘潭大学的保卫室经历了一场3小时的询问。到了上午8点,在警方询问中,陈华章自称是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曾爱云的作案动机,并详细叙述了曾爱云“10点15分到10时41分”的“杀人过程”。

  但警方发现,此前的一周里,陈华章曾多次购买安定片。周玉衡的水杯、电话卡以及杀人用的棕绳,都在陈华章的抽屉里。陈华章承认自己将16粒安定片磨碎、过滤后放入周玉衡的杯中。4人在图书馆门前见面时,周玉衡已经出现了药物反应。于是,陈华章从目击者变成了从犯,并称杀人事件由他和曾爱云两人合谋。

  10月28日23点至次日凌晨2点半,在这场3个半小时的询问中,曾爱云做了第一次有罪供述。耐人寻味的是,几乎此后的3次有罪供述中,都写着一句:“(民警)做大量工作……”

  10月29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一大队宣布破案,距离10月27日案发只有2天。随后,湘潭的报纸、电视便对外公布,曾爱云是这起“情杀案”的犯罪嫌疑人。陈华章同时被捕。

  2004年7月,湘潭中院第一次开审本案,曾爱云当庭称自己无法忍受刑讯逼供才认罪。那时,他被要求长时间站“一字马步”,双手被反铐在铁架上,不断被掌掴、脚踢,他的嘴被打烂了,头也流着血。在一次供述中,他说:“我不想要这条命了。”

  而在曾爱云的无罪供述中,他都坚称当晚始终和李霞在一起。他并不知道的是,李霞在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后的第二天,便被送进了湘潭市看守所。办案人员告诉她:“你现在不是证人的身份,而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对此,钟致远不能接受,“关押证人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证人只能在家中、单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作证,而不能在看守所。”

  11月6日,办案人员拿着曾爱云的供词告诉李霞,曾已经承认杀人,如果坚持两人在一起,就是伪证罪。11月10日,李霞改称:“曾爱云离开了20分钟。”次日,她被无罪释放。

  回到家中的李霞“实在不愿冤枉别人”,在2004年1月给办案民警刘江平发了两条短信,力证当晚一直和曾爱云在一起。2月24日,她又做出了同样的证供。5月9日,她被以伪证罪逮捕,关押在湘乡看守所。此时,曾爱云的案子甚至还没有开始一审。

  12年3判死刑

  2004年6月,李霞在看守所中要求出庭作证,并写信讲述自己为何多次口供不一。“说真话是要倒霉的,不是拘留就是逮捕。”但李霞的请求没有得到批准。此后,她再也不愿出庭作证,也不愿面对媒体。再后来,她被取消学籍,去深圳打工。

  2004年7月14日,湘潭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5名办案民警出庭作证否认逼供,法院认定“不存在刑讯逼供”。9月11日,曾爱云第一次被判处死刑。陈华章被判处无期徒刑。

  提出上诉后,2005年6月28日,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钟致远作为他的二审辩护律师。钟致远看了整整一周卷宗,递交了两份辩护词。此后,他从没有一刻怀疑过曾爱云,“因为从证据上看,这就是一个冤案。”

  陈华章的口供与曾爱云的有罪供述也存在不少矛盾。陈华章说,行凶时他在场;曾爱云则说,“行凶时”只有自己一个人。陈华章称,帮助处理尸体后,又回到308室;曾爱云则称两人一起离开。

  钟致远忘不了第一次见到曾爱云的情形。“他当时笑容满面,觉得有希望了。”曾爱云并不了解那时的司法环境,“我的想法很理想化,我这个是冤案,检察院不行,中院应该看得出来吧?中院不行,高院应该看得出来吧?”而曾爱云的笑容在随后的多次死刑判决中消失了。

  2005年8月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申。4个月后,12月2日,湘潭中院再次判处曾爱云死刑。2008年5月28日,面对同样的案卷、同样的证据,湖南省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曾爱云的死刑将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钟致远写信鼓励曾爱云:“在我们国家,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判决都是正确的,冤案只是极少数,不幸被你遇到了。请你相信党和政府,总有一天你会沉冤昭雪。”写下这些话时,钟致远心里并没有底。“从内心讲,过去那个环境,死刑改判无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这次曾爱云听不进去任何鼓励。曾经总说自己冤枉的曾爱云不再讲话,他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只是发呆。身体也一蹶不振,瘦到100斤。他开始不断发烧,长期感冒。看守所里没有热水洗澡,一次冷水澡后,他的全身都红肿了,眼睛肿得睁不开。医生告诉他:“你这个人免疫能力没有了。”他攒下了四五十粒感冒药,吞了下去,随后的一周里,他分不清自己是死是活。

  2008年9月25日,曾爱云拿到了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定,他像握住护身符一样,死也不放手。然而,2010年6月25日,湘潭中院第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

  曾爱云再次失去了希望。每次判处死刑后,他都要戴上“工字型”的手铐脚镣,戴上后他便疯狂地砸门,看守所的管教民警甚至不再拦他。门被砸弯了,曾爱云也伤痕累累。

  手铐和脚镣中间连接的铁索太短了,每天晚上他只能侧躺蜷缩着,把手夹在两腿中间,好让手腕的血液流通。手腕磨出了血泡,脚踝上长了一圈半厘米厚的老茧。

  2011年8月23日,由于湘潭中院在庭审时没有对定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湖南省高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撤销了一审判决。2012年7月,拿到这份判决书后,曾爱云连续戴了6年多的手铐脚镣才终于被解除。

  “我是司法进步的代价”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这一年,5起冤案被相继平反。当时备受瞩目的是杭州“强奸致死案”,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并已服刑近十年的张辉、张高平被宣告无罪。这起案件让钟致远第一次感到司法的“大环境变了”。

  他把《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和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发表的《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寄给曾爱云,并告诉他这是中国司法改革的进步和决心。

  曾爱云心中的希望再次被点燃,他开始锻炼身体,给自己加餐。自被关押以来,曾爱云一直关注冤假错案,管教民警也时常告诉他相关新闻。2005年佘祥林案、2010年赵作海案、2014年的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陆续平反……每次看到这些,他总期待自己是下一个。

  2013年4月17日,湘潭中院开始了对曾爱云的第4次审理。最高法、公安部也派出了一支专家小组,将原来的办案人员全部抽离,重新做了现场模拟,并认为曾爱云无法在20分钟内完成作案。

  2014年9月22日,湘潭市“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到看守所再次讯问了曾爱云,他们告诉曾爱云:“会放你出来,出来以后不要闹,政府可以安排工作、可以读书、做生意提供资金,差不多就算了。”

  曾爱云在看守所里看了大量哲学、历史书籍。“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说存在即合理。我的案子合理吗?”后来他想通了,“社会进步、司法完善都需要付出代价,而我就是那个代价。在社会和法制的发展阶段里,有漏洞和缺点,如果不是我,也有可能是别人。”

  湘潭中院两次延后再审,2015年6月,曾爱云71岁的母亲赵春秀再也坐不住了。因为骨髓炎,她左腿不能弯曲,从没出过远门的老母亲第一次来到湘潭看守所看望曾爱云。12年来,曾爱云的家人很少来看望他,“我不想让他们来,见面只能更加烦恼、伤心。”想念母亲时,他就给自己加一餐家常豆腐,那是母亲的拿手菜。

  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宣读了第4次判决,这份34页的判决书上写着:“证据不足,疑罪从无”。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华章依然被判无期徒刑。

  曾爱云认为这并没有证明自己清白,他不是“疑罪”而是“无罪”。钟致远再一次为曾爱云提出了上诉,但他清楚,曾爱云每次死里逃生,都只能被称为巧合,因为这12年来并没有出现任何新证据。如果2007年最高院没有收回死刑核准权,如果2013年没有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如果案发时间再早几年,曾爱云都有可能与呼格吉勒图一样,成为无法挽回的冤案受害者。

  回不去的人生

  被释放这天,邵东政法委人员把曾爱云送回了老家,希望他不要接受采访。记者们有的跟着他回家,有的已经挤在了家里。面对大批媒体的镜头,曾爱云几乎没有表情,他有些木讷,不哭、不笑,讲话也不激动。“整个人都麻木了。”

  那时,他还不会用触摸屏手机,他的上一个手机还是蓝屏的诺基亚。他没有用过手机支付和网上银行,不知道什么是淘宝网,没有用过微博、微信,他笨拙地点开朋友发给他的微信红包,却不知道怎么把这些钱取出来。

  他终于吃到母亲做的家常豆腐。12年了,母亲长期失眠、失忆、头疼,她已经不知道该放多少盐和辣椒,记忆中的味道再也找不回来了。

  他的老家是邵东县野鸡坪镇建新村,一旦下雨公路就不通,家里没有手机信号。在他离开的这12年里,母亲被村民指指点点。获得自由半年了,村民又开始说曾爱云成日在家无所事事,38岁还是光棍一条。

  于是,曾爱云离开村子,开始四处借宿。他曾在长沙钟致远家住了一个月。曾爱云5岁便失去了父亲,如今他叫钟致远干爹。

  在钟致远的帮助下,2015年11月12日,曾爱云申请了294万的国家赔偿。11月15日,湘潭中院受理了他的申请。

  他的要求并不高,他想在长沙买一套房子,政府能为他安排一份稳定的工作,让他重新开始生活。“有一个心理平衡就够了,我也不是死缠烂打的人,我没有时间和精力,给我一个能接受的底线就可以了。”

  在长沙,他给“公、检、法”打了不少电话,常见的回答是:“已经安排了具体的部门给你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至今曾爱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部门在跟进他的问题。还有人把他转接给了湖南省政法委,接电话的干部很生气地问:“谁把我电话给你的?”随后又塞给他另一个电话号码。曾爱云跑去省政法委,门口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电话是省信访局的。于是,这个研究生又和访民站在了一起。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又告诉他,工作的问题应该去找人事局。

  “累啊,跟他们打交道累啊!跟在里面一样,还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曾爱云一讲起这些,就不停地揉太阳穴,“我毕竟是个知识分子,不是不讲理的人。以前他们跟我讲,会有一个跟我通气、交流的人,但是后来什么都没有。”

  在2015年12月28日,湘潭中院做出决定,给予曾爱云127万元国家赔偿。对比同类案件的赔偿金,这个数字没有给他和家人丝毫安慰。“当时还是学生,关押时间长,又长期佩戴戒具,我被消磨的不是钱能弥补的。”

  2016年1月6日,《人民法院报》评选出了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湘潭中院审理的曾爱云案位列第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曾爱云涉嫌故意杀人案是近年来又一起被平反的错案,表明了司法机关自我纠错的勇气。”

  但第二天,湖南省司法厅的官员将省政法委的意见转告给钟致远:127万的赔偿不会改变。没有规定政府要为他安排工作,如果一定要安排不能在长沙,只能在邵东县。并要他告诉曾爱云:“不要再进行媒体炒作。他在这个案子中已经是结果最好的。”

  65岁的钟致远说话依然铿锵:“公检法犯错误,改就是了。现在他们有错误只想捂着、盖住,没有人被追责,以后司法改革怎么改?”

  当时,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约有二十多人,其中两名办案人员何永奇和张新强,先后因行贿受贿而被判刑。而曾经的公诉人之一王东晖的履历上还写着:“从检20年来,主办各种刑事案件四百多件,无一起错案和瑕疵案件。”

  钟致远被评为2015年湖南省法治人物,当地媒体没有报道他为曾爱云辩护的经历,因为“这个案子对湖南省公检法有负面影响”。12年来,他青丝尽退,依然相信法律。如今,却突然感到失望,决定不再继续注册当律师了。

  用了3年时间,曾爱云脚踝上的厚茧终于消失,现在他却时常因为梦见戴上手铐脚镣而惊醒。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专业知识荒废了,他无法找到一份让自己心理平衡的体面工作。为了生计,他到县城的超市打工,每天80元,而长时间戴戒具让他腰肌劳损,他站不久也坐不住。现在他还时常待在小房间里发呆,“和在看守所里发呆没什么区别,注意力还是在案子上。外面世界很大,我的内心更小了。”

  被释放后,曾爱云回过一次学校。同样是一个晚上,他走了一遍2003年10月27日晚上的路,在李霞宿舍旁边的沐风亭坐了10分钟。他有些恍惚,以前30分钟就能转完的学校,如今走了40分钟也不到一半。男生宿舍楼下的篮球场不见了,工科楼重新装修,旁边又新建了一个6层的机械楼。“上次在学校,我还是大好年华、踌躇满志。”那时,他辞去国企工作读研,希望毕业后能进入一家“努力就能有回报”的跨国公司,上海、广州是他的梦想。如今,留在长沙也成了奢望。

  原来国企的同事向他吹牛:“现在负责的项目,手上管理着上亿资金。”曾爱云不敢信,只知道呵呵傻笑。曾爱云本是这批同事中最早被提拔成车间副主任的人。“现在我是个三无人员,前途渺茫。大学应该是最值得回忆的时光,但却是我最伤心的地方。”

  几个月后,老同学们也聚到一起。饭桌上,陈华章当年的室友告诉曾爱云,案发前几天,陈华章曾在寝室说:“做梦梦见勒死了人,很爽。”因为看到李霞作证而被关押,他们当年没有人敢说出这个细节。

  如今,曾爱云不怨李霞,也不怨这些老同学。他举起酒杯,杯子碰在一起。他说,他听到梦碎的声音。

责任编辑: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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