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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稿时间:2016-01-29 16:32:10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太原1月29日电 据山西省纪委监察网站消息,临汾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霍州市人社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9月,霍州市白龙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乔会明、师庄乡劳动保障所所长李纪东,人社局原执法大队四中队队长冯红星违规长期租赁私车并领取燃油补助,每人3000元。乔会明、李纪东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冯红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霍州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朱予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安泽县宗教局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4年11月,安泽县宗教局虚列“民族宗教政策培训会”,违规开支本单位2013年、2014年不合理招待费、加班用餐等饭费9940元。安泽县宗教局局长武秋红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尧都区一平垣乡供销社原主任白连辰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白连辰公款宴请他人,花费2064元。白连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4、浮山县公安局天坛派出所民警卫张违规操办乔迁事宜问题。2016年1月2日,卫张借乔迁之机宴请非亲属人员,收受礼金3900元。卫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

  5、曲沃县残联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曲沃县残联违规向乡镇和社区工委残联理事长共8人发放补贴18000元。曲沃县残联理事长刘晓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赵芳)

原标题:临汾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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