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在‘互联网+’医疗、教育、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取得新突破。”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存在结构性失衡、运行效率低、满意率低等诸多痛点,社会对于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的呼声强烈。从地方政府治理维度出发,“互联网+”与公共服务高度融合正是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的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初步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技术基础、人才基础。但“互联网+”公共服务跨界融合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障碍亟待破解,需要政府、市场与社会合力完善“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硬件”和相关制度“软件”,为“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发展破除瓶颈。
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基础
一是重点保障网络系统安全。针对基础信息网络、重点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顶层规划,统筹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子认证、入侵监测、审计监管等安全防护服务,全面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创建安全网络环境。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引入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相应安全加固保护措施。密切关注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推广,提前进行跟踪研究,及时、有针对性的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建立政府综合性信息资源平台,有效整合政府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与跨部门合作,解决公共服务传统供给方式存在的部门分割、资源约束、协作困难等症结。基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全面捕捉、及时辨识、迅速整合公共服务需求,解决公共服务传统供给方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强化网络人才培育和引进,保障“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动力
依据我省出台的《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积极引进与加强培养培训相结合,落实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待遇,为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所需的信息化和国际化人才。一是依托我省重大科研项目,加大互联网融合创新和新信息技术领域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的引进力度,吸引和扶持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业就业。完善医疗、住房、税收等相关优惠措施;打造高层次人才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创业团队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二是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围绕“互联网+”重点领域建设信息化(云计算、物联网)、物流贸易(电子商务、物流、国际贸易)等方向的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三是通过设立人才创业基金等方式,大力引进软件、信息服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领军人才,探索人才、教育机构、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四是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重点领域人才储备机制、评价机制、培养选拔机制,并能实时监控。建立安全人才库,着力打造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网络人才队伍。
三、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满足“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需要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我省财政资金对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开放平台、信息安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光纤到户验收备案管理,规范宽带网络建设收费行为。制定面向软件、信息服务的相关政策。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和扶持信息传输服务业、信息内容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于开展跨省、跨国信息应用服务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贷款优惠、快速通关等鼓励措施。加强我省政府、企业与国家有关部委、直属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国家部委在政策实施、制度创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二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运营企业、社会资金等多元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推进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光纤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规模和水平,完善宽带网络覆盖和宽带应用普及水平;省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筹设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区域交换中心、光纤到户改造、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鼓励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向信息交流平台、跨境教育、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国际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产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