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26日电(王建)日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本期公布15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酒类、调味品、饮料、乳制品及食用油等5大类。其中:不合格5批次,分别为:
1.酒类2批次,分别是山西新百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梨花春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梨花老窖酒(浓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山西杏花国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高于标签明示值。
2.调味品1批次,为运城市亿适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五谷丰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汾州香山西陈醋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
3.食用油2批次,分别是: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来香小磨香油、山西山姆士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来香小磨香油中酸值(以KOH计)超标。
合格145批次,分别是:
1.酒类3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2.调味品4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2项指标。
3.饮料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和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4.乳制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等共18项指标。
5.食用油3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和理化指标等共12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白酒和食醋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甜蜜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同时满足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超范围添加甜蜜素。
2.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不合格原因可能:一是企业生产工艺把关不严、检验能力不足或使用的温度计、酒精计未检定,造成检验结果偏差;二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三是企业为降低成本谋取更大利益,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3.酸值(价)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