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月26日电(李挺)记者26日从福建省环保厅了解到,2015年,福建省9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为100%。全省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96.1%~99.2%之间,平均为97.9%。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小到大排序,2015年全省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莆田、厦门、宁德、泉州、福州、漳州和三明。
首要污染物除龙岩为臭氧外,其余8个设区市均为细颗粒物。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厦门和泉州综合指数分别下降0.57、0.86和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