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春1月25日电 (张帅)记者从25日召开的吉林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时期,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年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累计组织收入5039.1亿元,比“十一五”时期翻了一番多,实现了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
为有效发挥税收职能,吉林省认真落实各项税改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着力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384亿元,不断创新便民办税和规范服务举措,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吉林省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介绍,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2016年是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为如期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吉林国税强调跑出“加速度”,驶入“快车道”,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寻求新突破,全省国税系统将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统领,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抓好面向经济大局和纳税人的“两个服务”,突出依法治税、规范管税、科技强税、改革兴税“四个重点”,推动税收业务基础、人才队伍、党风廉政、税务文化、基层党建和行政效能“六大建设”,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