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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查“变异”“隐身”腐败 185名领导被追责

发稿时间:2016-01-22 20:59: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中新网合肥1月22日电 (记者 吴兰)记者22日从安徽省纪委获悉,安徽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将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在中国传统春节来临前,安徽省委监察厅再题提醒此间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三十条规定精神,严禁公款送节礼年货、红包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行为。紧盯享乐奢侈,对搞“新变异”、穿“隐身衣”的腐败,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以责任追究倒逼、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安徽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张海林介绍,2015年安徽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据介绍,淮北市烈山区委原副书记陈振江、烈山镇原党委书记任启飞等人就是因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某某“小官巨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1996年至2014年,刘某某担任烈山社区(烈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以及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目前,刘某某被开除党籍,连同其亲属和有关公职人员共计1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且持续时间如此之长,充分暴露了烈山区和烈山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特别是陈振江和任启飞对刘某某包庇袒护,收受贿赂,谋取私利,均被立案调查,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海林说,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协调和督办,全省抓获外逃人员18人。

  此外,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安徽省纪委直接查办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吴克明,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黄山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池州市委原常委、江南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权发,霍山县委原书记陈俊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完)

责任编辑: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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