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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此路过也留买路钱 尴尬的年票制何时能退休?

发稿时间:2016-01-22 17:00:53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导语:

  2001年,广东正式“试行”年票制。15年来,对于年票制的质疑不绝于耳。今年元旦假期期间,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以街头定点拦截访问为主、网络调查为辅,对广州公众开展关于年票的调查。年票制究竟能否取消?近日,广东各地取消年票制的呼声不断,尤其是其实施的合法性受到广泛质疑。

年票制是什么?

  所谓年票制,就是“过路收费年票制”,是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将所有过路费、过桥费打包在一起收费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属于这个区域的车辆,就必须购买年票才能通行。

  千疮百孔的年票制或许早该寿终正寝

  近年来,珠三角各地越来越多的车主和企业以实际行动抵制年票制。更有人一纸诉状将年票批复、收费和管理的行政机关告上了法庭。然而,关于年票制的诉讼,要么败诉,要么根本无法进入实质审理程序就被驳回。(1月19日《羊城晚报》)

  汽车年票制,一经推出,就因其于法无据于理不通而备受公众诟病。然而,即便如此,汽车年票制持续征收十多年,竟然还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这不仅让公众感到诡异,更是对法治社会的嘲讽。就此而言,越来越多的车主坚决抵制汽车年票制,甚至不惜诉诸法律途经长期与汽车年票制“死磕”,并以坚决“抗争到底”的实际行动与态度。充分证明公众的法律意识与观念不但逐渐增强,而且也充分再次证实不具正当合理性的汽车年票制早该寿终正寝。[详细]

  表面上看,这种将过路费、过桥费打包销售的办法是没有问题的。你看,只要购买了年票,你想到哪儿到哪儿,想从何处经过就从何处经过,岂不更方便了吗?的确是方便了,只要有了一张年票,在其规定的区域之内就可以畅通无阻,就可以凭着一张年票走天下。可是,仔细想想这种年票制是很不公平的。

  说白了,年票制就是霸王条款。民间有句很无奈的话语,叫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可是这毕竟还有“从此路过”的基础是“路过”的时候才收钱。而对于一些车辆使用范围不大的车主来说,有的道路,有的桥梁他们甚至一年都未必“路过”一次。年票制是打包销售的,这岂不等同于“不从此路过”,也要留下买路财?[详细]

  年票制收费公平性受到质疑

  通常所言的年票与月票或套餐制收费方式类似,均是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优惠选择。譬如,在部分推出年票制的景区,年票的价格要高于单张门票的价格,但持有年票者可以在有效期内无限次使用。

  然而,广州市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却与其他年票不同。车主没有其他选择,不能选择按照实际通过次数或里程缴费,而是必须选择购买年票。这样的做法等于先入为主地将所有车主视为均会在本年度内反复使用所有道路、桥梁和隧道的人,完全背离了法治社会中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对公共事务作出公平合理安排的宗旨。[详细]

“法无授权”为何还施行?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处于下位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路条例》关于年票制的规定违反了上位法,属于无效规定。然而多年来,即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以及媒体、公众多次指出年票制并无上位法的支持和授权,但相关部门却未对此作出回应。

  收年票就能不堵车?

  在近期省情调研中心的民意调查中,有73.1%的人认同“年票制实行减少了市区收费站,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可行方法”。但调查同样显示,73.8%的受访者认为收取机动车年票造成个人或企业经济负担,现行年票征收方式需要改变。

  事实上,在舆论集中质疑的公平性让渡于道路通行效率方面,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实施收费的基础条件早已发生改变。例如,湖北武汉就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不停车电子收费”模式(ETC),覆盖原本以年票制收费的“六桥一隧”。

  年票收入是“大肥肉”?

  涉及公路建设贷款,年票制备受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这些收入是否成为地方财政难以割舍的“钱袋子”?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指出,相对各地财政收入来说,年票的实际收入并非必不可少的“重头”。他向记者分析,广州2014年的财政收入达到1240多亿元,年票收入不过是24亿元左右,占比约1.9%;珠海市2014年的年票收入约3亿元,其财政收入732亿元,占比仅为0.4%。

  收费范围谁说了算?

  按照年票制最初设计,一开始只包括内环路、广州大桥、海印桥等路桥,其还贷基数约为64亿元。然而在此之后,尤其是近几年来,广州陆续又将大观路、琶洲大桥、东南西环高速公路等纳入年票制。在佛山,整个按高速公路标准来修的佛山一环都被纳入了佛山年票之中。“如此高标准、长距离的路纳入到年票,佛山的年票要收到什么时候?”

  年票收入去哪儿了?

  除了收费范围发生了变化,收费去向也一直为公众所质疑。“2010年之前,年票收支没有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从任何角度都查不到这个钱的去向,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欧阳智鸿对此表示,政府应该将年票收支情况公之于众,以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但事实上很多收费的去向不够清晰明了,变成了一笔算不清楚的“糊涂账”。[详细]

50.3%——年票制度的公众知晓率

  广州市收取路桥隧道通行费,是为路桥隧道建设经费筹资还贷。街访调查显示,广州市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只有50.3%,对于年票制收费范围及年票收费的使用情况,知晓率分别为29.7%、22.5%。

  81.5%——网民不认同年票合法性

  从街访调查结果看,对“年票制度有法律依据,应该加强执行”这一说法,受访者中50.7%的人表示认同,48.3%的人表示不同意,1.1%的人表示“不清楚”。其中,“车主”群体较偏向反方,表示不认同的人有59.0%;“非车主”群体中表示认同的比例为57.9%。

  网民群体对于年票合法性问题就出现“一边倒”的情况,81.5%的人不认同年票制有合法依据。其中“非车主”网民也有65.4%的人持有这种观点。

   76.4%——车主买年票全因政府规定

  街访调查显示,27.7%的受访“车主”表示不买年票,主要的原因是很少走年票收费的路段。

  在街访调查中,受访“车主”有71.4%的人表示年年都会买年票。这些人当中,有76.4%的人表示是因为政府规定要购买;三分之一的人表示是因为认同年票收费用于市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但是,街访调查的受访“车主”中,也分别有20%和5.7%的人表示自买车之日起就没买过年票或者从近年开始放弃买年票,还有2%的人称打算从2016年开始不买年票。

  58.8%——受访者认为年票制不公平

  在街访调查中,有58.8%的受访者认为现行年票制收取“一刀切”、不公平。其中,“车主”反应较为强烈,68%的人认为不公平。

图片来源:新快报

  受访者建议:可用ETC等技术实现更公平收费

  据了解,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取消通行费年票征收,有的城市更进一步,让市民能够在年票制和次票制之间自主选择,实现“用者付费、多用者多付费、少用者少付费、不用者不付费”的公平原则。在街访调查中,较多受访者选择的也是“改善执行年票制”。[详细]

  广州市机动车年票制是否应该继续执行?为了对广州年票制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联合羊城晚报、金羊网等进行了街坊以及网络调查。

  年票是否合法颇受争议

  广州市政协委员欧阳智鸿: 要做合法公民,但拒缴年票。 他表示,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以年票制的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起,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也规定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因此,年票确实存在不合法的地方。

  现行年票制度“一刀切”不公平!

  欧阳智鸿:年票制不公平的地方一是体现在广州长期收取车辆的通行费,但也有很多车主很少走年票收费的路段,有的车主认为走一次收一次路费更加合理;此外,目前仅有一半左右的车主买了年票,那么对于买了年票的车主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冯胜平:从车主角度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但从城市社会的发展来看,每一位车主实际上都从其中获益。道路的建设使城市的交通更加顺畅,也使市民出行更加便利。现在整个社会民主意识也越来越强,既然市民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贡献,那么也需要切实让市民感受到缴年票本身的价值和意义。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技术总监姜蕾:这个收取“一刀切”需要从两面看。从市民角度而言,数据也显示认为自己很少使用年票收费道路,因此觉得不公平。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因为政府做了一些道路上的建设,才使得广州一些交通主干道,比如黄埔大道或中山大道相对没那么拥堵了,这个因素也需要考虑到。

  政府部门应该怎样制定年票制政策?

  冯胜平: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之前,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利于城市交通更加顺畅,老百姓生活更加便利,城市更加有序的公共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呼声,找准事情本身的解决方法,同时也要向公众展示公共决策背后能给社会带来的效益,也就是说,让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提上去。

  今年年票制能取消吗?

  欧阳智鸿:涉及年票制,主要是是否合法和收取费用的去向两个问题。他坦言,最近也与媒体、法律工作者等不断进行交流沟通,共同推进这个事情。年票制的问题发展到现在有很大的进步,目前相关调研报告已经提交给省、市等领导,照这样一如既往地推动下去,估计年票制的问题在一两年之后应该也有结果了。如果政府能够真正做到顺应民意,这个事情处理起来并不是很难。

  冯胜平:我们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不能“一刀切”说马上就能取消,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真正让老百姓参与进来,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也希望政府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把相关费用信息、具体方法公开,不能盲目地“一刀切”。[详细]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州市收取了15年的机动车路桥隧道通行费年票,现在备受人们的质疑。从诸多社会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窥见现行的年票制普遍反应是:“一刀切”、不公平等等。年票收费用于广州市路桥隧道建设项目的贷款偿还,也就是说,费用是该收取的,但是,在如何收取上和收取过程上,笔者认为应该转变“官念”,才能让年票制更接地气。

  首先,对机动车收取年票费,虽然是用于偿还贷款,但也应该着重考虑缴费者的切身感受。对于一些不经常经过、使用路桥隧道的机动车,或者几年时间都基本上没有经过、使用路桥隧道的机动车,却非要实行“一刀切”地收取年票,这显然不合情理。年票制的收取应该有个范围,比如在本地经常经过路桥隧道的机动车,按年票制收取费用,公众不会有话说,更不会反对意见强烈。所以,是否收取年票费,应该区别对待,因“车”制宜。

  其次,既然年票费是用于偿还贷款,那么,就应该将收来的钱用在“刀刃”上。一方面,要将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还贷,而不是给个别单位和职工谋取福利。另一方面,随时“刷新”还贷记录和还贷情况,经常对贷款的偿还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社会审查。这样人们缴的才更放心、更舒心,不会出现抵制情况。

  最后,对于年票制是否废除,笔者认为应该取决于群众,不能搞“一刀切”。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收取,最好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收取。比如一些机动车主愿意买年票,那就允许他们自行主动购买;如果一些不愿意买年票,那就按经过、使用路桥隧道的次数收取。这样,既将如何选择缴费的主动权交给缴费者,又将缴费的最大优惠幅度让利于车主,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大车主和群众的缴费积极性,而不会对年费怨声载道。

  总的来说,年票费该如何收取,“看点”在群众,而不是收取方只顾自身利益或者只顾及偿还贷款,而不顾及群众感受。更不是制定政策者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式想当然,应该多“出门”走走、看看、问问、访访,多听听民意,因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回到修路、修桥、修隧道的最终出发点是方便百姓出行的“原点”,我们会发现,收费方式的不合理,已经让一些群众出行受阻、心情受阻,唯有转变“官念”和服务理念,才能让年票制更接地气。[详细]

  编辑/王薛婷 人民网陕西频道编辑部出品

原标题:不从此路过也留买路钱 尴尬的年票制何时能退休?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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