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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流动人口也可在城区落户

发稿时间:2016-01-21 23:32:16 来源: 人民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人民网荆门1月21日电 “您可以直接到泉口派出所上户口了。”

  “不需要去原籍下户口了么?”

  “已经网上办理好,您拿户口簿去上就可以了。”

  1月20日,租住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浏河社区一私房的刘玲英终于了却了多年的愿望,感觉自己的生活真正安定下来,成为荆门的一员,不再是城市的一个流动人口。在荆门城区工作的她,因为没有房产,一直无法将在沙洋县马良镇的家人户口迁到一起。根据户籍新政,她持劳务合同、居住证、租住的房屋所有权人房产证、同意租赁书,一纸申请便将丈夫、女儿、父母的户口迁移落户到了荆门城区。

  一个月来,荆门市像刘玲英这样,按照户籍新政落户市、县城区的已达400余人。

  2015年9月23日,荆门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5%以上,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鼓励农业人口进城;降低门槛,吸引人才;2016年6月前,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

  2015年12月14日,荆门市公安局根据文件精神,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公开了落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权限以及办理时限。

  家住东宝区子陵镇拾井村的段维华2008年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最初户口落在天津,如今辗转到四川工作,一直人户分离,非常不方便,尽管他希望将户口迁回荆门原籍,但此前“大学毕业两年之内可迁回原籍,逾期的需要有固定房产和固定工作方可迁移”限制了落户。户籍新政放开荆门市区落户条件,积极吸纳各类人才落户。像段维华这样荆门籍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地就业落户后要求回原籍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在城镇。1月13日,段维华的申请被批准。

  户籍改革,农民进城落户不仅可以享受城市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资源,也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城市有更好的生活和发展,对此李庆梅深有感触。在掇刀区李宁工业园打工多年的李庆梅居住在产业园区公共租赁房,2013年就办理了购房手续,该房为政府保障性住房,因土地变性手续,私人购买的房屋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按照以前的规定,家人无法投靠落户。户籍新政出台后,李庆梅很快将丈夫、儿子和母亲一家从沙洋县沈集镇迁来落户,不仅解决了人户分离,还意味着一家人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

  “目前,大学生回原籍,租住、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流动人口引进的人才申请落户的居多”,荆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民警李敏介绍,户籍新政实施细则公布以来,每天都有很多人打电话咨询,那些常年在城区打工,租房生活的人在户籍新政出台后,成为了城市的真正主人。(韩红芝)

原标题:湖北荆门:流动人口也可在城区落户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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