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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称“南大碎尸案”将追查到底

发稿时间:2016-01-21 07:13: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网称案件已过20年追诉期限 公安部刑侦局表示该案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一桩发生在20年前的凶杀案日前引发多方关注。前天,微信“老南京”发表文章《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

  对此,公安部刑侦局昨天下午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查询时也发现,“老南京”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南大碎尸案”再度引发热议

  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再次回归舆论视线。

  本月19日,微信公众号“老南京”发表《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一文,其中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

  南大碎尸案又称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了大规模搜查,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但至今凶手仍未落网。

  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网络热传的文章,除了回顾了案发事实,还列举刑法条文指出,“南大碎尸案”已达20年,经过该期限的犯罪将不再追诉。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追诉时效是指按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很快也有质疑声音提出,尽管的确有“20年追诉期”的相关规定,但对“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

  媒体援引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的话指出,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公安部刑侦局表示追查到底

  按照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昨天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就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北青报记者昨日查询时也发现,最初发布该则信息的“老南京”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相关报道: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

  来源:南都周刊

  刊发时间:2008年07月28日

  农闲时,59岁的刁广明在江苏省姜堰市区附近的一家私人柴油机配件厂上班。农忙时,他会回到市北郊的村庄料理两亩多的田地。十多年循环往复的日子,这个面相温和、体态中等的苏北男子逐渐苍老。 12年前,刚考进南京大学的女儿刁爱青,百余天后惨遭碎尸,而这个案子至今未破。这12年来,刁广明亦工亦农的生活唯一的变化,就是家里人说从那时起他就再也不喝酒、不听昆曲了。

  2008年7月初,正在厂里做工的刁广明又见到了南京来的警察。刁广明寻思,莫非女儿的案子有了眉目?

  黑弥撒的想象逻辑

  刁广明上一次接到从南京打来的电话,是12年前的1996年1月19日。

  电话里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刁广明这才得知,女儿离校失踪已约10天。他当日即赶到南京,警方对其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检索南京当地媒体12年前的报道,对这个碎尸案最常见的描述是“南京闹市区多处发现有整包的人体尸块,共约上千块,内脏和头颅被煮过”。案发后,警方确定尸源为刁广明的女儿,南京大学大一女生刁爱青,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12年过去了,案件依然未破。

  12年来,刁广明至今陷入一种恍惚的矛盾,他希望遇害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因为他始终没有亲眼看到过女儿的遗体,有时“女儿遭到拐卖”的想法,也会让刁广明心里相对宽慰一些。另一方面他又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警方应该有比较过硬的依据。

  若刁爱青活到现在,应该是32岁,距案发不足两个月即是她的20岁生日,1995年9月,19岁的刁爱青到南京大学读专科,就读于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教脱产班,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

  女儿离乡上大学百余天后遭此厄运,刁广明回忆,接受警方询问时,他的眼泪“唰唰”往下掉。警方曾向他承诺,要家属相信他们会很快破案,但“大清查几个月后,案子逐渐不了了之。”

  这一次,仿佛是为了化解刁广明积压了12年的犹疑和恍惚,警方抽取了刁广明的血液准备做DNA化验,刁回忆,这是女儿遇害后12年来警方第一次要求他抽血化验。

  从来没接触过网络的刁广明没有意识到,让女儿遇害的事情在12年后重新浮出水面的,是一篇《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这篇2008年6月19日晚出现在天涯社区的著名帖子,长约2500字,帖主叫“黑弥撒”。

  按照这篇帖子的分析,凶手和刁爱青可能因“打口碟”相识甚或相爱。

  “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黑弥撒说,南京大学周围恰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该市的“打口碟”买卖最先在这里出现,喜欢这种音乐的人一般性格内向,外表普通为人低调。

  “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黑弥撒写道,“刚上大学不久的她被校外的‘打口碟’吸引。但当时CD机比较少见,对于穷学生来说更是奢侈品。被害人正当郁闷时遇见了凶手,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并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欣赏。”

  黑弥撒推测,在两人的交往过程中,被害人的外在或气质唤起了凶手对于童年时代的不良记忆,凶手杀死被害人“赎罪”的念头从心底升起。“看着被害人被切成了一片片”,凶手由此“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

  黑弥撒在该帖还为凶手画像: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独居,受过高等教育,住在南大附近;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这篇基于某种逻辑之上合理想象的帖子,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好莱坞大片必备的元素,又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迅即引来热议。这些热议,也很快转化成让黑弥撒始料未及的猜疑。一位名叫“很多的”的网友,成为这种怀疑的代表。

  “很多的”的怀疑,首先指向“黑弥撒”这个ID,他介绍“黑弥散”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种用献祭动物来崇拜魔鬼的活动。这与黑文中提到的“打口碟”中黑暗的摇滚乐氛围相契合,亦暗示帖主在人格上有某种幽暗的倾向。

  这种怀疑让黑弥撒本人啼笑皆非,他在随后的跟帖里感叹“没想到随便写一点东西,居然能产生轰动效果!”

  黑的辩解,让这种微妙的猜测和怀疑,反而得到网友的支持,有网友呼吁要黑出来自首,有网友号召人肉搜索黑,还有网友呼吁警方介入缉凶。

  6月24日,南京当地媒体报道,网上关于碎尸案的讨论已引起南京当地警方的重视。随后,网友们发现黑弥撒消失了,每一个试图加他公开的QQ号的人,会发现这个传奇般的网络人物目前唯一的联系方式,已经被设置成拒绝添加任何好友。

  与此同时,天涯论坛上的相关讨论帖也大部分被删除,还不死心的网友只有通过网络快照才能找到此前的一鳞半爪。一位网友感叹,围绕一个少女之死,一个尘封的悬案,这场热闹非凡的网络大纷争,刚刚到达高潮,还没来得及展开,就戛然而止。

责任编辑:李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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