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月15日电(李挺)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福建省委统战部、教育厅等单位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福建将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法律、专利、财务、金融界和创业投资领域及管理咨询的行业专家,建立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据悉,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导师应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胜任的导师应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在大学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或是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导师库建成后,各高校可从中选择合适的导师人选,主动联系,商谈合作意向,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签署创新创业指导协议,报福建省教育厅备案后,正式聘任为学校创新创业导师,颁发学校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
福建省教育厅对导师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业指导活动的,取消导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