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月11日电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宁夏卫计委在全区18个县区选取2000个调查样本,开展了生育意愿调查,预测宁夏潜在生育两孩的育龄群众规模总数。根据全区生育意愿调查分析,全区生育两孩育龄群体的总体生育意愿为25.48%。
据了解,宁夏现行的是一、二、三孩的生育政策,农业户籍夫妇、少数民族夫妇(含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夫妇)、非农业户籍汉族独生子女夫妇按现行政策就能生育两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影响群体主要是20-49周岁(1965年12月-1995年11月)城市汉族的初婚、再婚人口中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综合分析全区全员人口信息库数据和目标人群调查数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广义上的生育两孩育龄群体规模为22.1万人。
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考虑生育意愿落实到生育打算(即付诸实施)的差距,以及不同年龄段育龄妇女生育二孩时间的不确定性,自治区卫计委在具体测算过程中,设定了高、中、低三种方案,三种方案下,宁夏6年内新增出生人口规模依次分别为5.64万人、4.17万人和2.71万人,年均新增出生人口在0.45万人—0.94万人(即2017年-2021年全区年均新增出生人口在5000—9000人左右)。人口增幅不大,新增出生人口高峰出现在2018年,规模在0.68—1.41万人。分析结果显示,全面两孩政策在宁夏实行后,人口总量在“十三五”时期增幅不大,对全区中长期人口总量和人口发展影响不大,人口发展形势总体可控。
目前,自治区卫计委正在梳理出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为节点,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调整前后的计划生育家庭作出具体规定。宁夏还将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取消两孩审批,实行两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此外,还将完善配套和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的短缺问题,确保母婴安全。(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