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5日电(王建) 日前,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情况通报,2015年,全省共抽检11个市216个加油站457个油品,经检验,合格335个,合格率为73.4%。
本次抽检发现:成品油的主要不合格项为硫含量,占总不合格的79.5%(97/122);车用汽油的不合格项还有研究法辛烷值、甲醇含量和氧含量,分别占汽油总不合格的58.1%(18/31)、32.3%(10/31)、22.6%(7/31);柴油的不合格项还有闪点(闭口), 占柴油总不合格的14.3%(13/91)。闪点是柴油的重要安全性指标,闪点越高,安全性越高,闪点越低,则发生着火的危险越大。
在此次抽检过程中发现有多数加油站的进货单据未能在经营场所存放,无法确认进货单位、进货时间、进货量。有部分加油站不如实提供销售记录,无法统计库存数量。还有个别加油站阻碍执法,拒绝抽检。对拒不改正,将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二十六条和《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责令停业整顿。省工商局依据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将其进行信用信息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