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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组织越南女子卖淫:嫖资130一次 扣60元管理费

发稿时间:2017-08-17 10:01:00 来源: 正义网 中国青年网

   正义网钦州8月17日电(通讯员 纪涵量)男子嫌正规生意难赚钱,便以经营按摩、洗头为幌子,租了武利镇某商务酒店地下室的4间房子,招揽越南籍年轻女子从事性服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对利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从2016年9月开始,利某便和越南籍女子阿芳(化名,在逃)一起租用了商务酒店地下室的4间房间,专门吸引越南籍卖淫女到该处卖淫,所租用的房间除了专门从事性服务外,还是卖淫女们的住宿之所。卖淫女每次卖淫的嫖资是130元,利某从中扣除60元作为管理费,并雇请了阮某负责对窝点的管理。该窝点每天营利在800至1000元左右,从经营到被公安民警查处,利某共营利70000多元。

   2017年4月20日晚上10时许,灵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该窝点进行查处,当场查获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越南籍女子阿花、阿乖、阿香(化名)和小葵、小斌、小庆(化名)这三名嫖客以及管理人员阮某。2017年6月27日,公安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利某抓获。

责任编辑: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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